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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案说法】网购虽新潮,麻烦少不了

发布日期:2013年05月17日          作者:         编辑:管理员         审核: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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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时尚潮流,价格合理,方便快捷等缘故,网购已经是购物方式中常见的一种,尤其是在广大学生这一消费群体间,只看我们学校快递行业的繁盛即可知。然而,网购麻烦也是难免的。

  王同学是某网站护肤品店的老顾客,最近因买回的价值三百块的护肤品有损坏要求退货,可卖家称同批货其他买家的没有此现象,损坏应当是物流在运输中造成的,因此拒绝赔偿。王同学正为赔偿一事苦恼。

【简要论述】
  首先,日常生活中很多类似的案例,由于某些产品属易损、易爆、易燃品等,在运输、储存过程中需轻拿轻放,但有很多运输公司不顾责任,野蛮装货等,造成损坏在所难免;产品在运输流通过程中,运输者、仓储者等应按有关规定和注释进行运输存储。若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导致产品受损,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此案例中,卖家在委托前认真检查过且其他的唯有此现象,所以由于运输不仔细造成的损坏,物流是承担全部责任的。
  其次,现实生活中,由于消费者一般不清楚谁是运输者、仓存者,也不清楚所购买的商品究竟是谁造成的,损害发生后,只能找销售者请求赔偿。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4条规定:“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另外,《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由此可见,即使是物流造成损坏的,王同学依然可以向卖家提出退货,并退回三百块,再由卖家向物流索赔。
  最后,此案件中,护肤品损坏是物流公司造成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9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所以,卖家可以要求物流赔偿损失。

【温馨提示】
  1.请广大同学们注意,在网购时由于运输或存储导致产品出现问题时,可先找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也就是大家口中的卖家进行索赔;再由卖家向运输者、仓储者追偿所付给消费者的赔偿金,而不用自己去要求物流公司赔偿,减少不必要麻烦。
  2.网上购物固然方便便宜,但是切忌只顾价格便宜,选择信誉度高的商家购买,并且要保留与卖家的聊天记录。以防发生纠纷时做为证据。
  3.请同学们一定要在收到商品后及时认真检查有无损坏,在确定没有问题的钱提下才确认付款。
  4.现在网上信息风险增加,密码账号等泄露的现象也十分常见,请同学们在进行网络交易时,尽量选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等方式进行支付,切忌直接付款给对方,以免钱财两失。
  5.随着网购的发展,网上诈骗的现象也层出不穷,请同学们在网购时一定注意,以免上当受骗。

【相关法条链接】
  《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所以,卖家可以要求物流赔偿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四条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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