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以下简称站、点)教学管理档案,是各站、点从事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教学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以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表现形式为载体的历史记录,是各站、点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真实反映,是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督导、教学评估必不可少的资料。为了规范各站、点教学管理档案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1、各站、点应当高度重视教学管理档案工作,确定专、兼职档案员具体负责教学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教学管理档案材料重在日常积累,各站、点应当及时收集保管有价值的原始文件。
3、各站、点教学管理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
二、归档范围
1、教学管理文件、资料。包括教学管理条例、教学计划、教学实施计划、教学课表、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自学指导书、自学安排表、作业管理、评教评学评优材料、教学检查相关材料、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
2、临时归档材料。指教学过程中形成的考勤表、作业登记表、毕业生跟踪调查表等。
三、归档、保存时间
1、各站、点所承担的教学管理工作完成、文件办毕时原件应及时归档保存,有关工作文件只留复印件。在教学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材料,按学期或者学年归档。由继续教育与网络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保存的有关材料,按照要求按时上交学院存档。
2、存档时间分为永久、长期、短期和临时四种。长期保存应保存5—10年;短期保存在3年以上;临时保存为1年。学生考卷保存至学生毕业后1年,原始成绩登记表保存至学生毕业后3年。教学管理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详见附件。
四、附则
本规定由学院教学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教学管理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