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践是实现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专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及教学质量的重要评估指标。为加强毕业实践管理工作,保证毕业实践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实践是专科学生必须完成的毕业作业,不得免修。
二、毕业实践单位由学生自行落实,既可以是学生的工作单位,也可以是其他单位,但实践内容必须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
三、学生应当在教师指导下,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进行实践活动,并撰写实践报告。
四、毕业实践报告的内容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能反映出毕业实践的情况及本人实践的收获和体会。实践报告引用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有力,重点突出,条理清晰,不少于3000字。
五、毕业实践报告的基本结构。
1、实践目的。写明实践活动的起因或目的,要求言简意赅,点明主题。字数不少于100字。
2、实践单位及岗位介绍。要求详略得当、重点突出,着重介绍实践岗位。
3、实践内容及过程。这是实践报告的主要部分,详述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篇幅不少于1500字。要求内容详实、层次清楚;侧重实际动手能力和技能的培养、锻炼和提高,但切忌记帐式或日记式的简单罗列。
4、实践总结及体会。这部分是报告的精华,着重写实践过程中的总结、体会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