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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典型案例】政府网站泄密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05日          作者:         编辑:管理员         审核:         点击:[]

政府网站泄密

1)2012年7月,某区工作人员李某在汇编有关工作手册时,向区机要部门索要某机密级文件,机要工作人员王某违规提供给李某。李某获得文件后,删除文件密级标志,将其纳入汇编范围并提交主管领导刘某审阅。刘某未认真审核便同意汇编,且未按规定在手册上标注密级。此外,李某还未经审批,擅自将汇编手册发布到区政务信息网上,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王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刘某行政记过处分、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扣发3人2012年度奖励性工资,取消2012年度评先资格。
2)2013年1月,某县机要部门接到一份秘密级密码电报。县委办秘书组组长胡某要求机要人员匡某复印,以便转发,匡某遂将密码电报报头遮去,违规复印。胡某起草明电通知并附上该复印件,经县委办主任罗某签发后上传至县党政门户网站,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匡某行政记大过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给予胡某行政记过和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给予分管机要工作的县委办副主任高某、分管秘书工作的县委办副主任贺某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负有领导责任的罗某向所在市市委保密委员会作出检查。
3)2012年12月,某大学主办网站刊登标有密级的领导批示及批示抄清等3份材料。经查,为了参评市级文明单位,该大学要求校有关部门在2012年12月前将本校参加文明单位评选的材料上传至校网站,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陈某在未履行保密审查手续的情况下,将上述3份标有密级的材料与其他材料一起作为参评文明单位的支撑材料,上传至网站。事发后,有关单位给予陈某行政警告处分。
4)2014年5月,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某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违规刊登1份秘密级文件的扫描件。经查,2013年2月收到上述涉密文件后,该院政工科教导员兼办公室副主任李某指示宣传专干谭某扫描上传到单位涉密内网。谭某疏忽大意,将该涉密文件扫描后误传至单位门户网站,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谭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某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李某和分管政工工作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某进行诫勉谈话。
5)2014年4月,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某县教育局网站违规刊登1份机密级文件的扫描件。经查,2008年7月收到上述涉密文件后,时任教育局局长的张某让分管副局长张某某处理该文件。张某某要求将文件转发至各学校。时任局办公室主任兰某未对该涉密文件进行保密审查,就交由临时工作人员通过互联网转发至单位门户网站。此后多年,该网站信息未进行过清理,涉密文件被长期刊登在网站上,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兰某行政记过处分,张某、张某某行政警告处分;责令现任教育局局长吕某、办公室主任马某作出深刻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
6)2014年1月,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某区安监局网站违规刊登1份秘密级。经查,2013年12月该局收到上述秘密文件后,副局长郭某批示由综合科处理,综合科科长王某按惯例起草通知并转发了该涉密文件,报副局长郭某、马某审阅后,上传至单位网站,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王某行政警告处分,郭某、马某党内警告处分。
7)2014年5月,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某省发改委网站违规刊登1份机密级文件的扫描件。经查,该网站上网信息审核、加载等日常维护工作由省发改委下属某信息中心负责。2003年8月初收到上述涉密文件后,省发改委扫描上传至本单位涉密内网。信息中心网站维护室专职信息加载员何某在收集网站信息时,未经保密审查和批准,用光盘将该涉密文件从涉密内网中刻录出来并刊登在网站上,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何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对网站维护室负责人潘某进行诫勉谈话,责令省发改委办公室网站原负责人张某作出深刻检查。
8)2014年2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单位门户网站刊登1份涉嫌泄密的文件。经鉴定,该文件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经查,2013年7月,该单位工作人员白某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内部测试时,将1份涉密文件扫描后上传至网站。网站开通运行后,该涉密文件随即上网,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单位给予白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原岗位,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朱某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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