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统战工作、乡村振兴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上级部门有关统战工作的精神和学校党委的要求,认真履行“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的职责,调查研究学校统战工作方面的情况,为统战对象服务;统筹推进学校精准扶贫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帮助和引导统战系统各界人士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国家、地方和学校的发展服务。
二、制定、实施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协助学校党委指导、协调、督查各二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全校性统战活动的组织协调。
三、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和无党派人士。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学校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开展工作;负责联系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和特约“四员”等党外代表人士,协助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
四、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五、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指导学校侨联、欧美同学会开展工作。
六、负责组织学校“统一战线同心服务团”开展工作。
七、统筹做好学校民族宗教工作。
八、组织开展统战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九、统筹推进学校乡村振兴工作。
十、做好学校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