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新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作者:   编辑:宋婧媛   审核:   点击: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关于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改进团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办发〔2023〕13 号)《共青团成都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成青办〔2024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决定组织开展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24上半年发展团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计划

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严格入团标准、严格发展程序、严格调控发展数量,2024上半年拟新发展团员人数为160名(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编号号段为202451282398-202451282557,超出号段或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二、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承认团的章程,自愿参加团的组织、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在籍学生。

(二)热爱中国共产党,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进步,思政课考评优良,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三、发展细则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严格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发展团员工作细则》(附件2)开展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工作的重要性,严把入口关,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发展团员工作质量。结合实际确定年度发展团员方案,有计划地做好2024上半年发展团员工作。

(二)规范发展程序。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严格按照《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要求,履行入团程序和入团手续,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编号超出号段或没有编号的团员,不予承认其团员身份。

(三)强化过程管理。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加强对发展团员工作的检查督导,结合实际指导基层团支部准确理解工作要求、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发展团员工作落实到位。在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批同意入团的一个月内,新发展的团员信息及团员电子档案须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具体操作参考《“智慧团建”系统新发展团员电子数据库建设操作指引》(附件3)。

联系人:宋婧媛7897


    附件:

    1.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24上半年新发展团员花名册

    2.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3.“智慧团建”系统新发展团员录入功能操作指引


共青团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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