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修订(制定)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7日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已全面实施,2015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课程设置上有较大的变化(一方面对现有课程进行了全面的整合与更新,另一方面增加了较多的新课程),为进一步规范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课堂教学,促进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确保本科教学质量,在本学期第2次教务联席会上学校启动了2015版各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主动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要围绕人才培养定位,紧扣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突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实现人才的培养目标。
  2. 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要求。以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教学大纲要符合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准确地贯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规定出本门课程的基本教学任务要求,课程的任务要求要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相一致。
  3. 保证人才培养的系统性。强调课程与课程之间、课程与实践教学环节之间的联系和衔接,避免相关课程间的重复内容,从全局、整体的角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体系,要从培养方案的全局出发,处理好先修课与后续课的衔接与配合。
  4.优化课程教学内容。遵循高等教育的人才成长和培养规律,按照OBE(成果导向教育)的理念(尤其是面向工科专业开设的课程)明确对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的要求,明确对各部分教学内容的“了解”、“理解”、“掌握”、“设计”、“创新”等不同程度的要求;更新教学内容,编制时须能反映学科、专业和行业发展前沿的最新动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避免知识点陈旧和老化,并将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为学生提供符合时代需要的教学内容。
  5. 改革传统教学模式。引进和创建有利于体现学校办学特点的教学新模式,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大胆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倡导案例式、探究式、讨论式等教学模式改革,提高教学效率,增强教学效果。
  6.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注重理论与实践知识相结合,切实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把课堂教学与实验课、实习课以及作业、考试进行合理配置,真正做到讲练结合、学以致用;对实验、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及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应按理论课程的标准与要求指导学生修好实践环节课程,达到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培养学生较强动手能力的教学目的与要求。
  7. 强化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实施过程评价与最终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模式,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自主提高。
  8. 注重优秀教材和参考资料的选用。优先选用国家优秀教材、规划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的开展提供有效的文献资料清单;实验教材能满足教学的需要;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为学生提供丰富的网上教学资源。
  9. 教学大纲一经确定,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并作为教师备课、讲课和考试命题的基本依据以及编写或选用课程教材的标准。
  10.本次修订(制定)教学大纲的编写规范、格式等原则上按2014年的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4)。
 
  二、修订(制定)范围
  各单位应在2014年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制定)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本单位所属课程的教学大纲,对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课程都须进行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制定)(包括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全部实践环节):
  1. 2015年新增的课程(即课程号的年份位为“15”的课程)以及2015年以前未制定教学大纲的课程;
  2. 课程教学大纲不再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的课程;
  3. 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等有变化的课程;
  4. 开课单位认为应该修订(制定)教学大纲的课程。
 
  三、制定(修订)要求
  1. 各教学单位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的教学大纲编写小组,负责领导、指导、检查和督促本单位教学大纲的修订(制定)和审核工作;组织相应专业学科的专家进行审查评价。
  2. 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由课程归属单位总体负责组织实施,由相关教研室负责组织具体制订工作,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指定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执笔,并由教研室组织审定、修改,报课程归属单位审查。跨学院课程应在修订前,与课程适用专业的相关单位进行充分讨论和研究,确保课程教学大纲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3. 教学大纲的修订(制定)要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定义准确,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术语或定义;内容表述应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格式规范,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标题、序号、标点符号等应当规范使用。
  4.课程名称、总学时及学时分配(含实验学时等)须与人才培养方案中保持完全一致;课程名称相同,但课程号不同的,须分别制订大纲。
  5.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5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制定)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明确本次须进行教学大纲修订(制定)的课程。对未录入培养方案的课程应先明确是否继续开设,再明确是否修订(制定)教学大纲。
    6. 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教授委员会和院长(主任)审定后的教学大纲(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交教务处,学校组织课程教学大纲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并将教学大纲终稿编印成册。
 
  四、大纲格式
  教学大纲格式详见附件。
 
  五、时间安排
  1. 2016年3月10日前,各教学单位组织进行教学大纲的讨论和撰写;
  2. 2016年3月25日前,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大纲编写小组进行审查,教授委员会和主管教学院长进行审定;
  3. 2016年3月30日前,各单位审定后的课程教学大纲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5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制定)情况一览表(本单位所属课程)”的纸质版、电子版报学校教务处。课程大纲电子版命名方式为:课程号_课程名,例如:2006003030_《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 2016年4月8日前,召开“2015版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审定会;
  5. 2016年5月中旬,教务处将教学大纲终稿汇编成册。
 
  六、联系方式
  质量科:83032335 实践科:83032102
 
  特别提示:在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确需对教学大纲进行调整必须征得所属教学单位教授委员会同意,并报经教务处,经学校审批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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