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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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现将2016年度职称申报、评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符合西南石大校发[2013] 5号文件的基本条件、业绩、成果等要求(详情请参见人事处网站)和附件二的“关于2016年职称申报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二、政策、措施
1.根据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以满足学科建设、本科教学的岗位设置要求和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为原则确定评审指标,特别是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中级和副高指标目前已非常紧张,必须严格控制,各级评审组织在指标限额内进行评审。
2.申报副高职称人员有出国经历达三个月及以上者优先。
3.对任现职期间剽窃他人学术论文或成果、伪造科研数据、发生重大教学事故及师德败坏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
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系列严格按照西南石大校发[2013]5号文件要求的学科系列执行;若跨系列申报,必须先评聘为同系列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再行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其同级职务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对变动工作前后的岗位属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不同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5.上一年度参加评审未通过人员必须取得有一定影响的新成果,方可连续申报。
6.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资历、注重水平、突出业绩的原则,允许申报人员在业绩条件有且仅有一项(若一项中包括几个小项的仅以小项为准)未达到的情况下进行取长补短,且遵循同类型优势方向取长补短的原则,其长项成果与贡献不低于西南石大校发[2013] 5号文件中的第二十七条所列举的项目级别,必须由相关职能部门鉴定后方可推荐,解释权在校职改领导小组。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5月4日~5月13日:准备申报材料。
符合西南石大校发[2013] 5号文件和附件二的“关于2016年职称申报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申报者,准备好申报材料和各种表格的填写。其中《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应严格按照样表格式填写;同时准备好任现职以来代表个人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和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其中申报正高或副高人员须另外准备代表作一式两套。
注意:①代表作用信封另装,代表作要求:独著或第一作者(非通讯作者)本学科方向任现职以来已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两篇,并在信封上注明申报学科(细化到二级学科)和拟申报职称;②大学以来的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合格证(符合免试条件的需填写免试申请表及提供证明材料)、现任职称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申报教师系列所必须的教师资格证,证件不齐者不予受理。③所有复印件须基层单位审核签章,在复印件正面签上原件已审,与复印件一致字样,同时签上审查人姓名和时间。以上列举证件复印件签章后必须装订在申报表的封面后内封处,以便查阅。
2.5月14日~5月20日:提交二级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将所有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交各基层单位联络员进行初审登记,由联络员审核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基本信息及申报条件;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其教学业绩及教学获奖;由分管科研副院长审核其科研业绩及科研获奖;最后由院长签署学院推荐意见。请各单位注意:要严格按照西南石大校发[2013] 5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业绩、成果等要求和附件二的“关于2016年职称申报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认真审查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和规范性,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并交纳评审费(评审费收取办法见表1)。
表1 评审费收取办法
申报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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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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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阅费(代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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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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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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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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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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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破格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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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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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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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破格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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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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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破格320)
|
350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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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破格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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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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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
|
|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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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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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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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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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月23日~5月27日:上交代表作和报名费。
各单位联络员统一将评审费和申报正副高所须代表作一起提交职改办,截止时间为5月27日。所有代表作全部外送,由职改办采取匿名方式办理,不得由本人送给评审人。
4.9月1日~9月5日:上交简表等支撑材料。
各单位联络员统一将《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申报表、附件材料等签章后提交职改办,截止时间为9月5日。
5.9月6日-9月9日:人事处对材料汇总、审核,并提交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讨论。
6.9月12日~9月16日:展示简表,回收代表作。
职改办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简表进行实物展示。在展示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举报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西南石大校发[2013] 5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条款处理,同时将追究该审核责任人的相应责任。于9月12日开始回收代表作评审意见,对送审代表作未通过同行专家评审者(若仅有一名专家否定,将另送第三方再审,依然否定的即视为未通过),终止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7.9月20日~10月14日:各学科组(包括非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委会)完成评审推荐工作,并公示结果;在公示期内如有教职工反映问题,由各学科组负责核查落实,并将核查情况报告职改办。
8.10月17日~10月21日:职改办完成对各学科组上报材料的复核、整理工作,并对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9.10月24日~10月31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委会完成校内评审工作,同时将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教职工反映问题,由职改办负责核查落实,并将核查情况报告校职改领导小组。
10.11月1日~11月5日:职改办完成评审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提醒注意:学校无中级职称评审权的系列,申报中级一律推荐到省级相关部门评审,但依然先要满足学校职称申报条件和指标限额。)
备注 1:凡报名缴费已通过基层单位初审者,不论后期进展如何,不再退还报名费,请申报者根据自身情况慎重考虑;所有申报材料,除原件外,不再退回,请做好备份。
备注2:《申报评审高级专业职务人员情况简表样表》、《信息表》、《职称外语免试审批表》、《职称计算机免试审批表》等表格见附件。
备注3: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和评审表待省教育厅公布样表后通过各单位职称联络员转给各位申报教师。
附件:1.2016年职称申报表格
2.关于2016年职称申报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职改办
2016年4月14日
附件2:
关于2016年职称申报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1.今年依然对所有学科开通“教学型教授(副教授)”晋升序列。
2.SCI文章中申报教师为第二作者兼通讯作者的,如果第一作者为该教师指导的学生,可按申报教师为第一作者计入,在简表上须注明。
3.为推进学校发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于申请转岗至南充校区全职岗位(申请在南充校区兼职岗位,承担教学工作满3年,且每年不少于360当量学时)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获“教师教学优秀奖”一级者可冲抵一篇二类文章(不重复计算),并执行南充校区职称申报条件,且指标单列。
4.对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获“课堂教学质量奖”一等奖和学校授予的各类“十佳”称号获得者可以视为西南石大校发[2013] 5号文件中的第二十七条所列举的项目级别。
5.对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获“课堂教学质量奖”特等奖的教师可直接破例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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