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16]36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从事本科课堂教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与创新,充分发挥校院两级对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作用,促进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根据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西南石大教[2016]56号)(下简称“考评办法”),学校自2016年起开展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奖励,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各单位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和领会“考评办法”的精神,组建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组,制定本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及年度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2、各单位根据2016年春、秋两学期的《课程总表》,合理安排考核评价进程,及时采集本单位教师的考核评价数据,避免出现数据采集不完整,影响考核评价工作的完成。
二、考核评价对象
凡2016年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含实验教学,下同)的在职专职教师均应接受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
三、时间安排
1、2016年3月至12月,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的数据采集等工作;
2、2016年4月30日前,各单位公布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及年度考核方案(内容包括学院考评工作组、考核评价工作程序、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确认及应用等);
3、2016年9月30日前,学校公布各单位本年度考核评优名额;
4、2017年1月13日前,各单位统计考核评价数据,公示、公布本单位教师年度考核结果;
5、2017年1月20日前,学校审核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公布年度评优教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