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范

在中心工作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实行人员流动、竞争上岗、年度和聘期考核的管理机制。中心人员由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石油工程学院)管理,示范中心(学院)负责考核和聘用。中心设置专职信息员岗位,保障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和中心信息平台的维护和管理。

(1)考核办法

中心按照学校相关的考核规定,制定了岗位考核办法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对所有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 并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定性考核包括德、能、勤、绩,主要体现为师风师德、为人师表、教学水平、管理水平、工作能力、创新精神、 劳动纪律。定量考核包括:出勤率、实验教学的准备、开出、完成的质量和数量,学术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实验技术进步情况等,教学实验管理, 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并且填写考核登记表。学院将岗位考核下放到“中心”, 由“中心”依据学院教职工代表委员会制定的岗位考核条件实施年终考核,由学院按照考核结果发放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 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者,学校继续聘任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并可按规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优秀者,可优先申报或优先推荐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考核不称职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限期改进提高,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解聘。

(2)运行经费保障

①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按“油气开发虚拟实验教学中心”每年承担的人时数下拨实验教学运行费(包括试剂、配件、燃料、办公费等),每年约3~5万元。

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设立开放实验专项经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支持“油气开发虚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改革和仪器设备的维护,年均5万元。

③教务处面向全校设立创新实验、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的专项经费,每年10万元。

④部分创新性实验,以及所有学生助研的实验、测试等费用由科研课题组承担。

⑤实验教师在设计性实验、创新性实验所做的指导工作,由“油气开发虚拟实验教学中心”核定为正常的教学时数, 由学校以教学酬金发放,实验教辅人员非工作时间的加班费按国家有关规定补贴,费用由学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