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资格
报考资格 |
一、招生对象 1、应届或历届大学毕业生; 2、民政、教育、司法、劳动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部门的相关人员; 3、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组织以及其他社区服务、社会福利机构优秀在职人员; 4、从事企业员工的生产适应、环境协调、福利保障、职业生涯发展的管理人员; 5、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及评估与操作的优秀工作人员; 6、有志于从事社会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报考条件(以下条件符合任意一项)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