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能够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尤其能在灾害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等领域,从事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行政、社会政策研究及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方向:企业社会工作;灾害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非营利组织管理;社会福利与社会政策;社会工作行政;老年、青少年、妇女等专门领域社会工作等。

主要开设课程:高级社会工作理论、社会政策分析、高级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研究方法、社会工作伦理、社会工作评估、社会服务项目设计与管理、企业社会工作、灾害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矫正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实习等。

就业去向:各级党政部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就业。

二、培养方式

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第一学年主要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的学习与考核,开展约200小时的社会工作专业实习,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完成中期考核;第二学年则主要结合学位论文的选题,到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或机构开展调研,完成约600小时的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并在此基础上撰写硕士学位论文。

三、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可以采用以下形式(学生任选一种):(1)实务研究。(2)项目设计与评估。(3)政策研究。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就业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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