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的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组织实施了2016年“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的评审工作,经过申报、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报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遴选出十类重点领域的青年优秀人才共计91人。
我院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刘立祥入选社会工作类优秀人才。成都市计划通过三年的培养,打造一支具有领军潜能、创新潜力的高层次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引领和推动成都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入选“成都专业社会工作优秀人才培养”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候选人和政协委员人选,优先支持申报、承接社会工作实务项目,扶持入选者创办专业社会工作机构。
“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是成都市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大人才观”为统筹,统筹开发外来人才和本土人才两种资源,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中组发[2012]12号)精神,结合成都实际,大力培养成都优秀人才的背景下制定的人才培养计划。该计划自2016年开始,实施周期为三年,每年在科技、经营管理、社会工作、教育、卫生、金融等十类重点领域选拔100名左右优秀人才进入“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成都市委组织部对入选者给予每人30万元的资助,分三年拨付,第一年拨付10万元,第二、三年考核合格后分别拨付10万元,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每批次合计300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