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文件要求及法学院的具体情况,法学院于10月28日8:30—11:30在博学楼A503教室召开了专业硕士研究生案例教学培训研讨会。法学院全体院领导、研究生导师、助理导师及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同时特邀请研究生院李晓平副院长及培养办文永勇科长莅临指导。
在本次研讨会中,法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谭祖雪教授组织与会人员对全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指委案例教学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带领与会人员对全国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的案例教学工作的要求进行了解读和工作动员。在研讨会的后半程,法学院法律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两个专业学位点的负责人结合本专业的案例教学的具体要求组织本硕士点的研究生导师、助理导师及课程任课教师开展了研讨工作。
本次研讨会的召开让与会人员学习了全国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于案例教学的相关要求,了解了其在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功能,为接下来法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案例教学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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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