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



研究生入学复试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深入贯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依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通知》,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工作原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考核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加强对思想政治和品德、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核。

二、复试以差额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不低于120%,不高于200%

三、初试成绩(单科、总分)不得低于我院相应专业复试合格分数线。

第二条 复试组织管理工作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组织下开展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卫德佳

副组长:兰力平

组 员:于百江 谭祖雪 傅晶晶 梁分

秘书:王天学

主要职责是:负责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统筹管理,制定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我院研究生复试的各项工作,审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前依据教育部和学校录取方案,拟定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和培训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的工作;对学院复试录取的过程和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解释和遗留问题处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及学院教授会主任任组员。

二、为全力保障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安全、公平、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监督、技术支持、疫情防控及后勤保障等4个工作组,各组职责如下:

1、成立以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的资格审查,验证考生身份信息,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2、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受理考生申诉。

3、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技术支持小组,与网信中心技术人员对接,负责准备并维护复试工作所需的场地、设备、网络等软硬件设施,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4、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疫情防控及后勤保障小组,在校医院的指导下开展复试期间学院的疫情防控及后勤保障工作。

三、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分别成立4个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每个复试小组包括研究生导师、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品德考核的教师在内不少于5人。

1、复试工作人员遴选。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与考生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2、复试工作人员培训。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复试工作人员开展复试工作培训,采取当面培训的方式。培训的内容包含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确保各环节客观公正、准确无误。

第三条 招生专业及名额

法学院招生专业及名额如下:

030100法学专业:全日制16名;

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全日制32名,其中士兵计划7人;非全日制23名,其中士兵计划8人;

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全日制10名,其中士兵计划3人;非全日制10名;

035200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46名,其中士兵计划1人;非全日制13名,其中士兵计划1人。

第四条 复试准备材料

接到通知参加法学院复试的考生需要提交以下电子材料。以下材料扫描件按PDF格式统一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专业_姓名.rar,要求325日下午17:00前发往邮箱:1612937925@qq.com

1.统考考生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初试准考证(考生可凭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学信网账号)登录研招网统考网报平台下载《准考证》)。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对学历学籍审核结论有疑问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证明。

手写签名的《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201991日前获得);

②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71日前能毕业,主要看本科入学时间和在校成绩单);

③本科结业生(有本科结业证书);

④在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需提供:

①入伍批准书复印件。

②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③入伍前所在高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务必保证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限在202171日之前)。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往届生提供)。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外还需提供:

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复印件。

定向协议(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第五条 复试流程和办法

一、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复试时间:2021327-28日。

2、调剂生复试时间:2021330日后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资格要求

1、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按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线执行,各专业、类别要求如下: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专项计划分数线

030100

法学

321

44

66


035101

法律(非法学)

321

44

66


035102

法律(法学)

321

44

66


035200

社会工作

321

44

66


035101

法律(非法学)

200

30

30

退役士兵计划

035102

法律(法学)

200

30

30

退役士兵计划

035200

社会工作

200

30

30

退役士兵计划

035102

法律(法学)

249

30

45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2. 复试加分按教育部政策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三、复试的方式

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

四、复试的内容和流程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与素质(权重70%)与外语能力(权重30%)两个部分。

专业知识与素质,测试内容包括:(1)个人陈述,权重15%;(2)专业知识,随机抽题,权重30%;(3)专业素质,专家提问,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权重40%;(4)思想政治素质,权重15%。其中专业知识测试,采取按招生专业分类考核办法,其内容不超出初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外语能力,测试内容包括:(1)准确性(发音、语法、用词及说话方式),权重30%;(2)流利程度(语速和长短句搭配),权重40%;(3)交流能力(独立性、灵活性及对谈话方式的把握),权重30%

3、对同等学力报考法学专业、法律(法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的考生,除上述内容外,还必须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采用随机抽题、即刻回答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加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法学院招生复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三天内向法学院研招办提出复议的书面申请,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告知该考生。

第六条 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调出专业”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调出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出专业、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法学院接受调剂专业类别如下:

030100法学专业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0301法学专业的考生及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且符合报考法学专业条件的考生。

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且符合报考法律(法学)专业条件的考生。

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且符合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条件的考生。

035200社会工作专业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035200社会工作专业且符合报考社会工作专业条件的考生。

二、调剂要求

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nhttp://yz.chsi.com.cn)”上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最终拟录取新生的拟录取专业和研究方向以调剂服务系统数据为准。

第七条 录取工作

一、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初试成绩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30%。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

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

3、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总分100分)任意一科低于60分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学历有疑问,要求进行学历认证,但在复试时还没有提交学历认证报告者)。

6、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者。

第八条 其他注意事项

1、原则上非全日制专业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考生须在拟录取公示期内提交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要求。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3、复试费:普通考生120/人,同等学力200/人,采取网上缴纳方式。

4、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其他事宜,按学校《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通知》执行。

学校代码:10615 学院代码:011 学校名称: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5号 邮政编码:610500

第九条  咨询及申诉渠道

1、咨询方式: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法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3032026(办)。

2、申诉渠道: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法学院,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028-83032070(办);电子邮箱:48207081@qq.com

3、法学院招生信息公示公开网址:

/wfy/yjszsxx.htm

法学院

                             202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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