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借用管理规定

2019年07月10日 13:04    作者:向海昀     编辑:向海昀    审核: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教学运行管理信息化,提高教室借用工作效率,优化教室借用工作流程,经教务处与网信中心、学校信息管理科等多部门共同协调研究,决定在成都校区推行“网上借教室”,即教师或学生可以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办理教室借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室借用分类及操作流程

为了更好地有效利用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室资源,学校将教室借用网上申请分为“0323校级教室借用”和“0324院级教室借用”,具体申请要求流程如下。

1.校级教室借用

适用流程:“0323校级教室借用”。

适用角色:在职教师或在校学生。

适用范围:本科教学活动、校级学生活动、校级党校活动、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等。

审批权限:教室借用单位负责审查借用教室事由及活动内容,教务处负责审批和调度教室。

教室范围:思学楼、博学楼、明辨楼、明德楼、明理楼、明志楼中未分配给学院调度使用的教室。

使用时段:1-12节。

操作流程:


2.院级教室借用

适用流程:“0324院级教室借用”。

适用角色:在职教师或在校学生。

适用范围:学院教学和学生班团活动。

审批权限:学院负责审查借用教室事由及活动内容,并由学院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审批和调度教室。

教室范围:分配给各学院的教室(学院教室借用管理人员及分配的教室清单和可用时段详见门户网站“0324院级教室借用”服务介绍附件)。

使用时段:星期四8-9节、星期五10-12节、星期六1-12节、星期日1-9节(其中思学楼教室只能星期四8-9节使用)。

操作流程:

二、注意事项

1.“使用单位意见”和“学院审批教室”均通过学校一网通办--办事大厅审批。一般情况下,教学活动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审批,学生活动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批,其他活动由相应主管院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教务处或学院教室借用管理人员分配教室。

2.教室借用人可以随时登录学校一网通办--个人中心关注审批进程,教室分配成功后,按时使用教室即可,无需打印申请表。

3.原则上网上借用教室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最多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超出规定时间不予受理。

4.学院只能调度管理分配给自己的教室,其它教室资源不能调度。原则上学生班团活动等应使用学院分配的教室和使用时段(星期四8-9节、星期五10-12节、星期六1-12节、星期日1-9节)。

5.若因教学活动需要,教务处需临时调用分配给学院的教室,学院应积极配合。

6.使用教室时必须遵守教室相关管理规定,严禁不经审批私自占用教室,严禁利用教室从事任何商业活动或不法活动。

7.各种活动均不得影响教室周边的教学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高音量播放音视频等。教室使用完毕后,借用单位应负责立即拆除在教室内悬挂的横幅、广告、装饰物等,确保教室干净、整洁。

8.如取消已批准的教室,教室借用人须提前告知教务处/学院教室借用管理员。

9.网上借教室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原有纸质教室借用申请表停止使用。在教室借用或使用过程中若有问题或建议请联系网信中心教学运行保障部或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网信中心教学运行保障部:

技术支持(一期):思学楼AB206、联系电话:83032265 2265#(IP电话)

技术支持(二期):明理楼B106、 联系电话:83035999 5999#(IP电话)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83032322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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