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校园卡的通知

2020年03月26日 10:02    作者:代雪梅     编辑:代雪梅    审核:肖晓华    点击:[]

为科学有序做好校园人员管理工作,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将进一步规范校园卡办理,现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师生员工类别,仅办理教工卡、学生卡、教工附卡和临时卡四种类型的校园卡。

1.教工卡办理对象为学校人事部门认定的在册教职工(包括外聘教师和离退休教职工)。

2.学生卡办理对象为在册本科生、研究生(含工程硕士、博士)。

3.教工附卡办理对象为在册正式职工(包括外聘教师和离退休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临时卡办理对象为校内各二级单位聘用且与学校签订劳务合同的临时工作人员,以及由于工作需要的二级单位。(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临时卡须通过年度审核,方能继续使用)

二、校园卡办理流程

第一步: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校园卡申请表》,申请方式包括:

1.线上申请:登录学校【服务门户】进入【办事大厅】,搜索《0250一卡通办理》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校园卡申请表》,由二级单位审批。

2.线下申请:至网信中心主页(/nic/)的【下载中心】下载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校园卡申请表》,由二级单位处级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其中,教工附卡(家属卡)只能由教职工提出申请,临时卡只能由二级单位指定人员申请。

第二步:提交相关材料

提交材料内容包括:①经持卡人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批准后的《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校园卡申请表》;②持卡人身份证;③持卡人电子照片;④申请人校园卡。

提交方式包括:

①邮件提交(疫情期间):用户将相关材料拍照后发送至邮箱1807607993@qq.com,校园卡管理与综合事务部按照邮件发送先后顺序办理;用户至现场取卡时需补交纸质材料。

②现场提交:至明理楼B区学生事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并现场办理。

三、临时卡续期亦须按照校园卡办理流程办理续期业务

四、因其他原因需出入校园,由教职员工所在单位与保卫处协商解决。如有其它问题,请致电83035888。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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