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正文

南充校区关于2023级本科新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新闻来源:教务部     审核:文磊编辑:彭代超    发布时间:2023-11-21     浏览:[]

各相关学院: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南石大教〔2017〕54号)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西南石大教〔2019〕8号),结合学校《关于校本部2023级本科新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2023〕137号)安排,现将南充校区2023级本科新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2023年入学在籍在读的一年级本科新生;

2.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校期间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或者在转专业报名截止日期前处分已解除(解除时间以解除文件发文时间为准);

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第一学期课程无未修记录,所选课程无缓考、旷考、不及格或取消考试资格记录;

4.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要求;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申请转专业。

(1)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2)用人单位不同意转专业的定向生;

(3)专科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中澳“2+2”双学位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乡村振兴计划学生等);

(5)其他经学校审核不适合转专业的学生。

二、专业选择限制条件

1.高考文科(首选历史)学生只能转入文科类招生(含文理兼收)专业,高考理科(首选物理)学生只能转入理工科类招生(含文理兼收)专业;

2.不得跨校区转专业。

三、报名方式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可根据公布的《南充校区2023级各本科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及转入限制条件要求汇总表》,按高考平行志愿模式选择不超过两个拟转入专业,并填写《南充校区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院。

四、拟同意转专业学生确定办法

1.高考成绩在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南充校区)在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的同科类新生中排名前5%,且其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0并符合转入限制条件要求的学生,不受拟转入专业接收人数限制(但占用该专业接收总人数指标),直接转入其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

2.对其余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学校按专业从其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中选择4门课程(必修课、专业核心课优先)的期末考试成绩作为其“考核成绩”(以卷面成绩为准,满分400分),“考核成绩”与其本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按“50+平均学分绩点*10”折算,满分100分)相加确定其转专业成绩(满分500分),并根据转专业成绩按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转专业程序及日程安排

1.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确定、公布(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公布。各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情况、教学条件等因素,提出各专业拟接收转入人数计划及转入限制条件要求,填写《南充校区2023级各本科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及转入限制条件要求汇总表》(附件1),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章)于11月24前交至教务部学籍科。各专业拟接收转入人数计划及转入限制条件要求经学校审定后,由教务部于11月30日前通过校区网站“教育教学”栏目统一公布。

2.报名申请(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根据2023级各本科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及转入条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南充校区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至学院。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可对所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截止时间之后不能再修改。

3.报名资格初审(2023年12月18日前完成报送)。转出学院汇总、整理学生报名信息后,根据相关规定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报名信息填写《南充校区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章)于12月18日前交至教务部学籍科,其中如有主动放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4. 复审与录取(期末考试结束后)

(1)学校按照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的转专业基本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复查,若出现与规定不符的情况,即取消其转专业申请资格。

(2)学校根据转专业实施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学生转专业资格及转入专业,拟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5.手续办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按校区的规定及要求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转专业后学籍及教学管理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转专业后学籍及教学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各接收学院应对转入学生加强沟通交流,指导和帮助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业规划,帮助其尽快融入新环境。

附件:

1.《南充校区2023级各本科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及转入限制条件要求汇总表》

2.《南充校区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南充校区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报名信息汇总表》

教务部

2023年11月21日

上一条:南充校区2023年秋季学期第13周考试安排 下一条:南充校区关于2022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