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正文

南充校区关于2022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新闻来源:教务部     审核:文磊编辑:彭代超    发布时间:2023-11-21     浏览:[]

各相关学院: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南石大教〔2017〕54号)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西南石大教〔2019〕8号),结合学校《关于校本部2022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2023〕136号)安排,现将南充校区2022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各学院应根据西南石大教〔2017〕54号、西南石大教〔2019〕8号文件及本通知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转出无门槛、转入有条件”的原则,综合教学条件、专业招生限制条件等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2022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含各专业接收转入人数、转入体检要求、报名条件、报名方式、选拔办法及日程安排等,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教务部备案并向全校公布后,方能开展2022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在籍在读2022级本科学生;

2.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校期间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或者在转专业报名截止日期前处分已解除(解除时间以解除文件发文时间为准);

3.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申请转专业。

(1)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2)用人单位不同意转专业的定向生;

(3)专科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

(4)在校期间已成功转过专业并在转入专业就读的学生;

(5)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中澳“2+2”双学位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乡村振兴计划学生等);

(6)其他经学校审核不适合转专业的学生。

三、专业选择限制条件

1.高考文科学生只能转入文科类(含文理兼收)专业,高考理科学生只能转入理工科类(含文理兼收)专业;

2.不得跨校区转专业。

四、报名方式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可根据公布的《南充校区2022级各本科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及转入限制条件要求汇总表》,选择1个转入专业志愿,并填写《南充校区2022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至所在学院。

五、转专业程序及日程安排

1.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确定、公布(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公布)。各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情况、教学条件等因素,提出各专业拟接收转入人数计划及转入限制条件要求,填写《2022级各本科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及转入限制条件要求汇总表》(附件1),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章)于1124前交至教务部学籍科。各专业拟接收转入人数计划及转入限制条件要求经校区审定后,由教务部于11月30日前通过校区网站“教育教学”栏目统一公布。

2.转专业实施细则制定、公布(2023年12月4日完成公布)。各学院制定2022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将实施细则纸质版(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院章)报送教务部学籍科备案,并通过学院网站向全校公布。

3.报名申请(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根据2022级各本科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及转入条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南充校区2022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至学院。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可对所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截止时间之后不能再修改。

4.报名资格初审(2023年12月18日前完成报送)。转出学院汇总、整理学生报名信息后,根据相关规定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报名信息填写《南充校区2022级本科学生转专业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章)于12月18日前交至教务部学籍科,其中如有主动放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5.录取与公示(2023年12月29日前完成结果报送)。教务部将符合转专业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分发至接收学院。接收学院根据本学院公布的转专业实施细则确定学生转专业资格及转入专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须在接收学院办公所属楼宇醒目位置和校区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接收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结果报送教务部学籍科(报送名单样表见附件4)。

6.结果公布。教务部汇总、校核各接收学院报送的转专业结果,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由教务处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予以统一公布。

7.手续办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按学校的规定及要求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转专业后学籍及教学管理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转专业后学籍及教学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各接收学院应对转入学生加强沟通交流,指导和帮助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业规划,帮助其尽快融入新环境。

附件:

1.《南充校区2022级各本科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转入人数计划及转入限制条件要求汇总表》

2.《南充校区2022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南充校区2022级本科学生转专业报名信息汇总表》

4.《南充校区2022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结果信息汇总表》

教务部

2023年11月21日

上一条:南充校区关于2023级本科新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南充校区2023年秋季学期第12周考试安排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