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3年获准项目任务书提交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4日          作者:         编辑:李昆成         审核:何苏         点击:[]

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3年获准项目任务书审核提交工作已开始,请以基金系统项目计划书填写通知的时间和内容要求为准,校内统一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注意提醒通知:

1.请项目负责人于9月6日前在系统中提交计划书,提交后关注系统审核反馈情况并及时处理后于9月13日前在系统提交修改后计划书。

2.待基金委审核计划书后,项目负责人于9月18日前将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其中一份要包含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原件且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的落款时间写当时申请时的时间,计划书中的依托单位科研、财务管理等部门审核签章和依托单位公章由科研院汇总办理)提交至科研院办公楼501。

3.请项目负责人于9月11日前按基金委项目批准通知书相关信息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立项登记,科研院将在9月12日统一审核编号,便于后续开展项目经费、职称评定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李老师 2339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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