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RFBR)合作交流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11年02月22日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根据双方基础研究合作谅解备忘录,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RFBR)将继续征集资助双边合作项目,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1) 数学、力学、信息学(Mathematics, Mechanics and Informatics);

2) 物理、天文(Physics and Astronomy);

3) 化学、材料科学(Chemistry, Materials Sciences);

4) 生物学、医学(Biology and Medical Sciences);

5) 地球科学(Earth Sciences);

6) 电信、计算机科学(Telecommunications and Computer Science);

7) 工程科学(Fundamentals of Engineering Sciences);

8) 管理科学(Management Sciences)。

(二)资助强度:我委将对双方共同批准的每个项目给予最多9万元资助,分两个年度拨付。

(三)项目执行期:2年(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四)根据双方协议,双方课题组各含5人;每年各方可安排20人天的交流计划,各方课题组出访人数不超过2人。交流经费按“接待方”原则进行资助,即由派出方支付出访科学家的国际旅费,接待方支付来访科学家的当地生活费。

(五)项目审批结果将于2011年年底在我委网站上公布,获批准项目负责人须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届时发布的项目审批结果通知。

二、申请要求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2012年(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非国际合作类)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并在该研究项目的依托下进行合作。

(二)中俄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分别向各自国家的基金会提交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中方受资助人必须是依托基金项目课题组的成员。

三、限项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参与项目总数3项查重。

(二)中方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三)已获得2011~2012年度中俄合作项目资助的申请人不能申请此轮项目。

(四)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说明

(一)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中方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进入后点击“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一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再点击“填写申请书”按钮,在项目类型中选择“合作交流”,点击展开子类别后,选择项目名称“NSFC-RFBR项目(中俄)”,并按照系统提示选择需要依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即可进入申请书填写界面,在线填写申请书。

(二)双方课题负责人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制定为期两年的交流计划,并在申请书中予以详细说明。

(三)在线申请书填写提交完毕后,申请人须打印一套纸质申请书,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连同①双方申请人学术简历和②双方合作者签署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即可)一并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美大及东欧处(地址见下)。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项目申请指南,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未按要求填报或材料不全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五、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1年4月15日(纸质申请书以邮戳为准)。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美大处

邮 编:100085

联系人:魏芹 陈淮

电 话:010-62325544;010-62327017

传 真:010-62327004

电 邮:weiqin@nsfc.gov.cn;chenhuai@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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