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田应用化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
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为促进油田化学领域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拓展油田化学工程应用技术领域,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培养和造就更多的油田化学科技人才。2021年,油气田应用化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一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
一、2021年度拟资助领域:
(一)油气田化学处理剂
1、环境友好型油气田化学处理剂的研究
2、油气田用新型功能高分子及表面活性剂的研究
3、钻井液抗高温处理剂的研究
4、油气田增产处理剂的研究
5、非常规油气开采处理剂的研究
6、油田化学外加剂安全配伍性研究
(二)油气田化学工作液
1、高性能水基钻井液体系研究
2、抗高温油基钻井液体系研究
3、油气田增产工作液体系研究
4、非常规油气开采增产工作液体系研究
5、高性能页岩气压裂液体系研究
(三)油气开采化学污染控制与治理
1、油气开采对土壤、生态及地下水影响行为研究
2、油气开采废液的高效处理技术
3、高含硫油气井开采废液治理
4、页岩气开采过程中废弃物控制与利用
5、环境污染物特异性检测新方法
二、申请要求与时间:
(一)开放对象
1、国内外教学、科研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产业部门的科技工作者均可在项目指南范围内申请基金项目。
2、根据工作需要,应项目负责人或实验室主任邀请来室参加在研项目的研究人员、硕士生、博士生。
3、自带基金项目和经费来室工作的科研人员及短期测试人员。
4、本重点实验室重固定人员不得使用科技厅后补助支持的开放课题经费。
(二)基金项目申请说明
1、申请人提出的研究项目必须符合本实验室的发展方向,并与实验室的近期目标密切配合,形成学科优势,近期可取得研究成果。
2、申请基金项目应尽可能地充分利用本实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以提高研究成果的精度和深度,拓宽研究领域。
3、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的联合研究;鼓励国际合作研究;鼓励已获得其它机构(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深入研究。
4、每项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重点项目申请资助金额3.0~4.0万元,一般项目申请资助金额1.0~2.0万元。
5、基金审批采用自由申请、学术委员会评审、实验室主任组织实施,鼓励创新、支持重点的原则。
6、基金项目一经批准,资助经费由实验室主任根据年度经费情况统一安排。评审结果一般于评审会之后一个月内通知申请人。
7、申请者应按规定格式填写《油气田应用化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签章后,于2021年9月15日之前将PDF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
(三)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基金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以2年为期,必须持续较长的重大项目可以分阶段申请。
2、本基金经费使用根据申请人单位纵向项目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但必须专款专用,由申请人根据申请预算掌握使用。
3、自带项目和经费来室工作的研究人员,应在来本室工作前将所需经费汇至我室,建立经费专账,由申请人掌握使用。
4、经费的使用范围:
(1)小型专用仪器购置费,仪器设备的加工、租用费;
(2)试验所需的材料费,计算费,测试费等;
(3)与基金项目有关的学术活动费,调研费,资料、论文的打印复印费等;
(4)劳务费;
(5)客座人员来室的交通、住宿、生活补贴等费用;
(6)水、电消耗及业务管理费;
(7)其他。
5、基金项目完成后,结余经费根据经费申请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实行。
(四)基金项目及成果管理
1、凡由实验室资助的基金项目,每年度须提交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根据基金项目的性质不同,同时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实验工作阶段小结。
2、资助基金项目结束后,必须向实验室提交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或报告,基金项目工作中的原始资料,档案及目录。
3、实验室主任须经常检查基金项目进展执行情况,发现未完成计划或原方案有问题时,实验室主任有权暂时终止或取消基金资助。
4、资助基金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属于油气田应用化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研究成果如需组织鉴定或评审时,由本实验室负责组织办理,并由双方联合申报成果或申请奖励。成果转让的获利,由双方共享,比例另行协商。申请专利时,按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5、由实验室资助的基金项目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署名冠中文:油气田应用化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英文:Oil & Gas Field Applied Chemistry Key Laboratory of Sichuan Province,和研究者所在单位,且均须标注“油气田应用化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资助”(Supported by the Opening Project of Oil & Gas Field Applied Chemistry Key Laboratory of Sichuan Province)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
6、重点项目要求发表2篇以上SCI源刊论文或1篇SCI源刊论文和3篇以上CSCD核心论文,所发论文至少1篇SCI以本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其余需署名,均需标注资助信息;一般项目要求发表1篇以上SCI源刊论文或3篇以上CSCD核心论文,所发论文至少1篇SCI或2篇CSCD核心以本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其余需署名,均需标注资助信息。所发论文需与申请内容一致。
7、符合上述结题条件的基金项目,可向实验室申请,填写结题报告单,同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和所发表论文等材料各1份。
8、自带项目和经费来室工作的研究者成果,归研究者所在单位,但须注明该项目是在油气田应用化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进行。
(五)受理时间
2021年9月01日~2021年9月15日。
申请者请在网上下载申请书撰写模板。
通讯联系: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明德楼A529(邮政编码:610500)
联系人:全老师
办公室电话:028-83037309
传真:028-83037305
E-mail:2803522178@qq.com
油气田应用化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2021年8月27号
附件:
附件1 油气田应用化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2 油气田应用化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附件3 油气田应用化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