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24年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学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师教学评价工作方案(修订)》(西南石大教评〔2021〕2号)的文件精神,教师教学评价由教学水平评价、教学任务评价、教学建设评价和教学成果评价四部分构成。现就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水平专家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拟申请2024年教学评价且2024年春季学期没有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含培养期内的新进教师)。
二、工作安排
1.申报教师将2023年秋季学期所授课程信息填写于附件1中,并提交相关课程教案(含课程表、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进度安排表、分课次课程教学设计等,具体格式见附件2)。各教学单位审核教师填报的授课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后,于9月13日前将汇总后的附件1、附件2电子文档通过师生综合服务大厅提交。
提交方式为:从学校网站首页右上角“一网通办”进入师生综合服务大厅,在师生综合服务大厅上方搜索栏目中输入“0335教学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表单,“材料类型”选择“教发材料”,填报人按照要求完善表单信息并上传附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至学校审核。
2.行课期间,教师如有调停课,请通过飞书、电话等方式及时报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便通知专家。如因教师个人原因造成专家无法正常听课的,该次听课记为0分,且不再组织补听课。
3.教学水平专家评价采取随堂听课的形式,原则上不再组织集中听课。
4.对培养期内新进教师的评价采取培养考核方式单独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赵一入,地点:思学楼AB302,电话:2095。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