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新进教师过“教学关”实施办法》(西南石大教评〔2019〕1号)的相关规定,2021年入职教师“过教学关”2年培养期已届满,本学期应组织开展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被纳入2021年“过教学关”计划且完成所有培养任务的教师,延期考核或延长培养的教师,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对2021年入职教师的培养考核实行校、院两级考核,主要从新教师完成培养计划的情况、授课前教学准备情况、具备的授课能力和水平等三方面进行考核。
(一)学院考核
各二级单位成立院级考核小组,结合单位实际、教师岗位要求、新教师培养任务等确定考核方案,同时参考《新进教师入职培养学习记录本》中的相关记录,对相关教师完成培养计划的情况,主要是经历教学主要环节的情况(包括助教、担任班主任、教学观摩、阅读与专业相关的书籍、参与教研室活动、参与指导学生、参与教学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百分制评价结果,填写入《XX(单位)新进教师培养考核汇总表》(附件2)中。
(二)学校考核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组成校级考核小组,主要从新教师参与教学培训的情况(含网络学习)、授课前教学准备情况、具备的授课能力和水平等三方面对其成长情况进行考核;同时,从培养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对培养对象的帮扶情况、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等三方面对学院培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三、工作安排
(一)材料报送
1.报送内容与时间
各单位最迟4月26日前完成学院考核,并将以下材料汇总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具体包括:
(1)XX(单位)2021年入职教师培养考核方案;
(2)XX(单位)新进教师培养考核汇总表(附件2);
(3)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课程授课教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教案应由课程主讲教师本人完成编写”,每位培养对象需提交至少1门本人编写的完整课程教案(含PPT等资料),教案管理办法、格式规范见附件3、附件4,教案中教学设计部分须严格按照微格教学训练的相关要求与标准进行撰写;
(4)培养对象的指导教师、教研室、教学单位均应对相关教学材料进行审核,若发现与他人教案高度重合,将视为抄袭,取消本次考核资格,请相关人员认真填写附件5;
(5)《新进教师入职培养情况表(教师用)》《新进教师入职培养考核表》,其中,《培养情况表》应按要求粘贴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和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2.报送方式
考核方案、附件2和教案报送电子版,《新进教师入职培养情况表(教师用)》、《新进教师入职培养考核表》、附件5报送纸质版。
电子材料报送方式: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XX(单位)2021年新进教师培养考核汇总材料”,填报人从学校网站首页进入综合服务大厅,搜索“0335教学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材料报送”表单,按要求完善表单信息(“材料类型”勾选“教发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传附件,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学校。
(二)教学能力评估
对相关教师的授课能力和水平评估采取集中试讲的形式,试讲内容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依据教案随机抽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通过考核加强对新入职教师培养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管理,以考核促进青年教师的全面发展,以考核促进老教师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
2.参加培养考核的教师最迟应于本学期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考核。
3.校级考核教案评阅不合格者,取消教学能力评估资格,延长培养。
4.为及时了解院级考核情况,请各单位于考核前1-2天将考核时间、地点、流程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便于开展检查工作。
5.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核者,请提交延期考核申请,并由教学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周老师,地点:思学楼AB302,电话:2095。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