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结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档案转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且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即“非定向”考生。获得奖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新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由黄志强任组长,李涧松、侯勇俊、曾有为任副组长,成员由王维、郑华林、王国荣、唐东林、张禾、马欣、李成兵、任晓良、赵攀(研究生)组成,李成兵兼任评定小组秘书。评定小组负责制定、修订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以及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的初评、汇总、报审和复议等工作。
三、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类型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主要有基本助学金、生源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共计三大类。除此之外,硕士在读期间,将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校(校长)奖学金和各类社会资助奖学金。
四、基本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新生的基本助学金覆盖面为100%,分为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基本助学金,总计12000元/年。其中,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在校3年,每年按10个月发放;学校基本助学金:6000元/年,在校3年,每年按12个月发放。
五、生源奖学金
凡第一志愿报名我院并被录取的“985”高校、“211”高校、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后,学校给予10000元/人的奖励;凡调剂到我院并被录取的“985”高校、“211”高校、其他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后,学校给予8000元/人的奖励;对非“985”、“211”高校第一志愿报考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考生的生源奖学金评定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业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
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生.年;
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生.年;
三等学业奖学金:6000/生.年;
2、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具体评定程序为:学院评定、网上公示、上报学校核准并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和等级。
七、2015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学院评定小组在学校给定名额及等级范围内进行评定,其评定结果将与录取名单一同进行网络公示。
(一)推免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但推免生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名额总数控制在学校当年核拨总指标的60%及以内。未评上“一等学业奖学金”的推免生,原则上可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推免生学业奖学金等级评定依据为:推免时综合考核成绩。
(二)统考生(含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
1、因我院各学科专业录取分数线不同,因此非推免硕士研究生新生的学业奖学金按照力学、机械工程(含机械工程专硕)、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含动力工程专硕)仪器科学与技术(含仪器仪表工程专硕)四个一级学科划分名额分别评定。
2、通过计算学生综合成绩高低来评定学业奖学金,综合成绩构成如下:
综合成绩=研究生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报考生源加分
其中:研究生初试成绩根据总分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且应涵盖学生外语水平测试及在入学前的学习和工作表现。
3、报考生源加分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为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
①本科对应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经审核认定的学生,加3分;
②本科对应学科为“一级学科”博士点,经审核认定的学生,加2分;
③来自其他一般本科院校(二本及以上学校),经审核认定的学生,加1分;
④其余第一志愿考生,加0.5分;
(2)调剂录取为我院研究生:
①本科对应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经审核认定的学生,加2分;
②本科对应学科为“一级学科”博士点,经审核认定的学生,加1.5分;
(三)若已评定学业奖学金的已录取硕士研究生新生,未报到或因故取消学籍的,或在2015年11月1日前档案未到校的,将取消该新生的学业奖学金,并按照学院录取名单的排名进行依次递补。
(四)2015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各学科名额分配见下表。
类别 |
新生学业奖学金名额/人 |
合计/人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推免硕士生 |
8 |
13 |
0 |
21 |
统考生(含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
力学 |
1 |
1 |
2 |
4 |
机械工程(080200) |
1 |
1 |
14(学硕、专硕共享) |
18 |
机械工程(0805201) |
1 |
1 |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00) |
1(学硕、专硕共享) |
1(学硕、专硕共享) |
8(学硕、专硕共享) |
10 |
仪器仪表工程(080503)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 |
1(学硕、专硕共享) |
1 |
8(学硕、专硕共享) |
11 |
动力工程(0805206) |
1 |
小计/人 |
13 |
19 |
32 |
64 |
备注:表中“学硕、专硕共享”的,将由评定小组根据最终实际录取的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新生的人数比例划定相应的名额。
八、本评定办法解释权归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机电工程学院所有。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机电工程学院
201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