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开题答辩和中期检查的通知2020-12-07 作者: 编辑:陈刚 审核: 浏览:[]
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2019级研究生论文开题论证及2018级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作如下安排: 一、时间安排 (1)2019级研究生(包括博士、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型硕士)论文开题论证时间:2020.12.10~2021.1.10。 (2)2018级研究生(包括博士、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型硕士)论文中期检查时间:2020.12.10~2021.1.10。 二、检查对象 1、2019、2018级研究生:涉及化学工程与技术和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等相关专业。 2、2020级研究生:符合学校提前毕业的2020级研究生,且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办理提前毕业申请手续的,可向化工院提交提前开题申请。 3、以往年级还未进行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尤其是非全日制或定向生),请导师一并组织进行,以免后续对于未进行开题论证、中期检查者,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分流处理。 三、组织开展方式 1、开题论证的组织方式为导师自行组织,评审小组成员及其他具体要求参照《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程序及基本要求(试行稿)》(见附件1)。 2、中期检查的组织方式为导师自行组织,评审小组成员及其他具体要求参照《化学化工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试行稿)》(见附件2)。 3、请各答辩组至少于答辩前3天填写《研究生开题论证答辩安排表》、《研究生中期检查答辩安排表》(见附件3、附件4),提交至邮箱hgyyjszs@163.com,学院审核备案,方可答辩。未备案的答辩无效。学院将派督导对本次开题答辩和中期检查答辩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4、针对学院备案后的开题论证答辩安排,研究生还需登录系统提交开题申请(开题报告可不上传),方可后续在系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已开题的18级及之前年级研究生,但还未在系统提交开题申请的,请务必补提交。) 5、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进行开题论证或中期检查者,需在规定期限截止前,向学院提出推迟开题或中期检查的书面申请(学生本人和导师签字),并注明预期开题或中期检查时间。 四、答辩细则及评审结果公布方式 1、研究生:需现场提交开题报告纸质1份(附件5)、中期检查表纸质1份(附件6)至答辩秘书处。答辩后,由秘书请评委在开题论证和中期检查表中签字,签字后由研究生本人保存,后续按照专家意见修改报告后,一并统一提交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纸质各1份)至班长处,各班班长协同汇总,以年级为单位提交至学院(明德楼A527王老师处,填写完整的电子版提交名单发送至hgyyjszs@163.com,见附件7),后续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归档。 2、答辩秘书:答辩时,收集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供答辩评委查阅,并组织评委在相应意见栏签字。答辩结束后,由各组秘书统计汇总评委意见和结果,撰写开题和中期检查结果总结(纸质+电子发送至hgyyjszs@163.com),并于答辩结束后三天内,按论证分组统一提交化工院明德楼A527王老师处。 开题论证结果总结:应简明包括开题的总体情况、应开题人数、实开题人数、开题通过者、开题未通过者等,对特殊情况应有一定的说明。 中期检查结果总结:应简明包括检查的总体情况、应检查人数、实检查人数、工作正常者、工作需加速者、有可能延期者等,对特殊情况应有一定的说明。 3、化工院统计汇总开题论证结果及评委意见,综合评定结论,提交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最终公布结果,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五、评审结果应用 1、开题论证通过者,即学位论文题目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更改;题目如有实质性改变,需重新作开题报告,并按规定的开题程序审批。私自更改导致学位论文最终研究主要内容与备案开题报告主要内容不符者,一经发现,推迟论文答辩时间,随同下届毕业生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 2、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允许在三个月内补作一次,仍未通过者,中期淘汰。未经批准或由于研究生本人努力不够,未能如期完成开题报告者,作中期淘汰,推迟论文答辩时间,随同下届毕业生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如因导师指导不力,要追究导师责任或更换导师。 3、中期检查评议结果为论文工作需加速者,需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在整体安排上应尽量保证研究生如期答辩,对确需延期的应尽早提出申请。 4、导师应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后期管理工作,加强对研究论文的指导,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应根据检查小组反馈意见,及时对学位论文的撰写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附件:开题论证、中期检查的相关要求及附件 包含: 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程序及基本要求》 附件2:《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的有关要求》 附件3:《研究生开题论证答辩安排表》 附件4:《研究生中期检查答辩安排表》 附件5:《开题报告》 附件6:《论文中期检查表》 附件7:《2020-2021年度化工院研究生开题、中期名单及后续汇总》
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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