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研究生暂行实施办法(2018年9月修订)2018-09-13 作者: 编辑:陈刚 审核: 浏览:[]
一、总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关于在2019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西南石大教〔2018〕83号)文件精神,以及《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暂行办法》(西南石大教〔2013〕35号)、《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硕连培管理办法(暂行)》(西南石大教〔2016〕15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化学化工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二、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1、化学化工学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9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2、高等数学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外语成绩通过国家四级考试,达425分以上(含425分); 4、通过“四川省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考试或国家二级考试; 5、体育成绩在及格以上; 6、前三年内德、智、体综合评分(综合测评)居该专业前40%名次内;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8、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9、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10、所在本科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前三年所开课程无未修、补考、旷考、取消考试资格等记录。 三、推免研究生成绩认定 推免总成绩=智育成绩(80%)+面试总成绩(15%)+综合素质能力评分(5%) 其中: (1)智育成绩由前三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换算成100分计算,智育成绩=(平均学分绩点+5)×10; (2)面试成绩以100分制,按面试组评定分数的平均值;(3)综合素质能力评分由学院制定专门的评分制度确定,将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能力评分项。 四、推免名单确定 对符合推免条件,自愿报名参加推免的学生,按照推免总成绩进行排名,根据各专业分配的名额,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硕士研究生推免候选人及“后备”人选名单。同时,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本硕连培学生。根据西南石大教〔2016〕151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2015级参加本硕连培的学生进行思想道德素质、学习成绩、学术专长和创新创业成效考核,考核合格,经连培生导师书面推荐,获得本硕连读资格并优先使用推免指标。 五、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推免办法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创业创新成效以及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并且所在本科专业年级教学计划前三年所开课程无未修、补考、旷考、取消考试资格等记录,可适当放宽推免条件,按照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推免资格推免。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全国二等奖及以上者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全国二等奖及以上者(证书前二名);“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大赛”等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或以第一作者署名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化工院发表学术论文(证书前二名);或者以第一作者署名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化工院发表学术论文(SCI 2区或中国科学等中文权威期刊)至少一篇。 2、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领域教授(专家)推荐。 (二)资格认定 1、对申请者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材料进行公示。 2、组织专门小组对申请者材料的真实性和资格进行认定。 3、组织专门小组对申请者的能力进行测评并在学院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 答辩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进行公示,并将“特殊潜质”学生的相关材料报学校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审查。 (三)成绩认定和推荐名单确定办法 1、成绩确定 推免总成绩=智育成绩(70%)+面试总成绩(30%) 其中: (1)智育成绩由前三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换算成100分计算,换算方法为: 智育成绩=(平均学分绩点+5)×10 (2)面试成绩以100分制,取面试成员组评定分数的平均值。 2、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推免名单确定 对符合推免条件,参加推免考核过程的学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推免候选人及“后备”人选名单。 六、推免资格递补办法 若有拟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未获推免资格或放弃推免的,由本专业已公示为“后备”人选的学生顺延递补。自愿放弃推免的学生,必须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声明,到学院备案。 七、就读本院政策 从2019年起,自愿就读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化学化工学院的推免研究生享受如下待遇,同时因学院接收的人数有限,自愿就读本院的需提前说明。 1、学费减免新政策:所有就读本校的推免生减免50%学费,一流学科及其配套学科的推免生减免全部学费。 2、享受最高等级研究生奖学金:所有就读本校的推免生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校基本助学金。 3、设立一流学科经费专项资助:每年从一流学科经费中划拨200万设立研究生科技创新与竞赛专项基金和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专项基金优先资助就读本校的推免生。 八、推免纪律与监督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推免工作。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研究生学籍,并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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