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2018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2018-09-13 作者: 编辑:郝晶晶 审核: 浏览:[]
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根据学校博士、硕士培养方案及《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化学化工学院将进行2018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制 硕士生的标准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博士生的标准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二、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对象 1、学位论文通过中期检查但未申请过学位论文答辩的2015级及以前年级研究生; 2、曾申请过延迟答辩的研究生; 3、申请过学位论文答辩但送审未通过,或答辩未通过,或答辩通过但不推荐授予学位,学院同意其延迟答辩的研究生。 三、答辩资格审查 1、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见附件) (1)系统提交答辩申请:除了14级以前的工程硕士,其余学生务必全部从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答辩申请,方能进行答辩审核,后续答辩流程也从系统进行。(研究生院网页左下角进入系统,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学号或身份证后六位。答辩申请操作详情参考附件中操作指南) (2)纸质材料各1份: ①培养计划; ②课程学习成绩单(2015级研究生不再出具成绩单,均从系统审核;其他年级自行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打印成绩单并盖章,图书馆C614); ③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④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⑤与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刊物封面、目录、论文首页或期刊编辑部录用证明(编辑部盖章))、获奖证书、专利授权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经过导师审定,并且导师在复印件上签署“此学术成果与该生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导师签字确认;若期刊论文被SCI收录,需提交图书馆情报室出具的收录证明; ⑥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登记表; ⑦授位信息表(仅提交电子版); (3)提交电子材料:以上⑥、⑦项电子文档发到邮箱3048918253@qq.com。 2、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地点 提交时间:2018年9月13日~9月25日(未按时提交或材料不全者,逾期不受理); 提交地点:化工院明德楼A527 3、答辩资格审查 化工院在收到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后进行答辩资格审核,不具备答辩资格的研究生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4、硕士研究生学位答辩资格审定 2018级及以后年级硕士研究生参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2018年修订)》执行。2014级至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参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试行稿)》执行。2014级以前年级硕士研究生参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05年版)》执行。 5、博士研究生学位答辩资格审定 2018级及以后年级博士研究生参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2018年修订)》执行。2016级、2017级博士研究生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和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2015年修订)(西南石大学位[2015]10号)》执行。2016级以前博士研究生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西南石大研[2011]4号)》执行。 6、博士预答辩 按照西南石大研2015[3]号文件要求博士必须参加由博士生导师组织的预答辩,通过预答辩的博士才能提交送审论文。同时博士研究生在提交学位论文时需提供预答辩记录表。 预答辩时间:2018年10月18日前 四、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化工院对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通过后,学位论文必须首先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学位论文文字重合比例硕士研究生<20%,博士研究生<10%)后才能提交送审学位论文。 提交材料: 1、 答辩申请书(最后一页需到校财务处签字盖章,明辨楼B112) 2、学位申请书 3、论文电子版:发送到3048918253@qq.com 论文电子版命名:学号-作者-篇名-专业-导师(严格命名,否则系统无法识别) (例如“200551100002-李三-信息系统-计算机专业-张三.doc”) 提交时间:2018年10月18日前 五、学位论文送审 提交正式纸质送审学位论文(论文格式见附件): 1、硕士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提交1式2份(隐去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致谢和学术成果中的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 2、博士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提交1式5份(隐去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致谢和学术成果中的姓名和作者)。 3、提交时间地点 (1)提交时间: 2018年10月22日前,逾期不再接收。 (2)提交论文地点:化工院明德楼A527,联系电话:028-83037313 六、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时间:计划于2018年11月14日~12月2日,具体答辩时间安排需根据论文送审情况确定,可以提前,请研究生关注化工院网上通知,随时做好答辩准备。 七、答辩后论文归档要求 1、所有通过答辩的研究生须在答辩后10天内向化工院提交归档学位论文正式稿。 2、研究生向化工院提交的论文份数为:博士学位论文1式6份,硕士学位论文1式2份。 八、重要参考信息 其他相关信息,可查看研究生院网页关于《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关于2018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gs.swpu.edu.cn/NewsDisplay.aspx?id=1328
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9月13日 包含: 1规章制度 2学位申请学术成果基本要求 3学位论文答辩全套表格(学生用) 4论文封面格式等文件 5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学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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