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2018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答辩的通知2020-11-06 作者: 编辑:陈刚 审核: 浏览:[]
院内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切实有效地对专业实践进行过程管理和评价,确保专业实践质量,根据学校《全日制专业学位实践教学管理办法(西南石大研[2014]9号)》、《化工院全日制专业学位实践教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对本院2018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答辩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答辩时间安排:2020年11月13日 二、答辩对象 2018级全体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实践办法 实践报告(内含校内外导师评价表)、报销相关有更新,参见《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执行。 2018级实践时长(不少于6个月)参照《化工院全日制专业学位实践教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文件执行。 链接:http:/hgy/info/2078/5124.htm 四、组织开展方式 1、本次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安排(包含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参加答辩学生名单)(附件1)。 2、答辩学生: 答辩当天,请答辩学生现场提交《专业实践报告(内含校内外现场导师评价表)》(可在第三部分实践办法附件下载)给答辩考核小组,在答辩时供答辩组传阅。实践报告内容和质量、校内外导师评价也是答辩成绩重要评价因素。 答辩后,请学生按照答辩小组提出的意见修改实践报告,后续统一提交《专硕专业实践报告(内含校内外现场导师评价表)》至班长,于11月30日前以年级为单位提交至明德楼A527王金玉老师处。 3、答辩秘书: 答辩前,请答辩秘书自行下载打印《答辩分组安排表》(附件1)、《专业实践答辩评分表》(附件2)(每个评委各1份) 答辩当天,请答辩秘书提前在现场准备好多媒体,组织好学生提前拷贝PPT。 答辩后,请各答辩组秘书,于11月30日前,提交答辩评分表(纸质版)、答辩成绩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hgyyjszs@163.com,附件1)至明德楼A527王金玉老师处。 4、实践经费报销:答辩后,如存在实践经费报销,请仔细查看第三部分实践办法《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及其中关于报销说明的附件,详细了解报销项目、各项目报销比例、报销材料准备等。相关报销材料须审核有效,实践答辩合格后方能开始报销。因自身提交不及时,或材料不齐全,或材料不符合要求,未能报销成功,责任由本人承担。 程序:提交报销材料至班长处形式审核,学院王金玉老师处再次审核登记,学院冯英老师处网上预约报销单,最后提交至财务部门。 五、答辩现场细则 1、答辩汇报由答辩组长主持,介绍答辩成员,并宣读答辩要求及注意事项,所有研究生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和要求。 2、答辩汇报:以PPT形式汇报,每人15分钟以内(汇报7~8分钟,评委提问和学生回答问题时间7~8分钟)。过程中,研究生须认真记录和回答答辩考核小组质询的问题,并于答辩后按要求修改实践报告。 3、答辩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现场实践单位反馈意见以及实践报告内容和质量等,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专业实践成绩并评分。 4、答辩秘书,对答辩情况,可做简单记录,尤其是特殊情况。 5、所有学生答辩汇报后,由答辩组长做总结陈词,答辩结束。答辩秘书收集评分表,汇总整理答辩成绩,提交至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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