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院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管理办法修订并发布执行的通知2019-01-18 作者: 编辑:郝晶晶 审核: 浏览:[]
学院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切实有效地对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评价,确保专业实践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制定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2018】14号)以及2018年全国工程教指委、学校研究生院有关会议与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在《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基础上,制定了《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发布执行(从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
化学化工学院 2019年1月18日 化工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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