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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培养办    作者:王文东   审核:林铁军   编辑:高俊平   日期:2022-03-15   访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及时推进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关于规范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西南石大研〔20215号)、《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博士生导师岗位新增遴选管理办法》(西南石大研〔20213号)和《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博士生导师岗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西南石大研〔20214号)文件(见附件1)要求,结合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和在岗资格认定工作。本年度导师新增遴选和岗位资格认定工作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操作手册见附件2)进行,新增遴选模块开放时间自325起,岗位资格认定模块开放时间自59日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遴选工作安排

(一)博士生导师新增遴选工作安排

1.41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论证和审定本单位各学科新增博士生导师计划,学院在系统内提交“计划论证表”(附件3)。

2.48日前,教师向学位授权点建设学院提交“申报表”(附件4)、代表作评审表(附件5)及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导师在系统内上传相关材料;学院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系统内通过,同时审核人员在纸质版上签署“经审核申请人材料真实可靠”字样并盖单位公章,将申报表、代表作评审表和佐证材料的纸质版提交一份到研究生院。

3.56日前,研究生院组织完成代表作评审。

4.520日前,学院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通过代表作评审的申请人进行会议评定并按要求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内提交通过人员名单,同时将推荐人员汇总名单(排序)纸质版报研究生院。

5.6月份,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审定。

(二)硕士生导师新增遴选工作安排

1.硕士生导师的新增遴选工作按本单位修(制)订的“实施细则”执行,由学院组织申报评定。

2.520日前,学院在系统内将通过评定的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

3.6月份,学校进行审核备案。

二、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1.研究生导师的岗位资格认定工作按本单位修(制)订的“实施细则”执行,由学院组织认定。

2.520日前,学院将通过公示的认定结果在系统内填报。

3.6月份,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审定。

三、岗位培训工作安排

1.学校将组织年度研究生导师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2.学院应按学校文件要求,将导师的岗位培训常态化,可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培训并向学校申请专项经费,培训方案及经费申请报告于530日前提交,培训总结报告于1220日前提交。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通知研究生导师尽快更新完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教师)中的个人信息(出生年月、职称、学历学位等),以免影响其后续招生培养管理工作。

2.本年度导师新增遴选和岗位资格认定工作在系统内开展,请各学院和相关教师严格按各时间节点要求在系统内上传材料和报送研究生院,以免延误后续聘任招生等工作。

3.纸质材料提交图书馆C616王老师处,联系电话83032175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一流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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