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发展规划处组织召开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指标调整工作会,会议由学校副厅级调研员何沙主持。学生工作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学院、设备处、基建处、现教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对“十二五”学院目标责任书任务、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指标及完成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对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修订建议进行了认真研讨。会议明确:
(1)此次“十二五”规划调整的内容是因政策变化引起的项目、指标变化以及一些无法完成的项目和指标。例如:统招博士、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团队指标进行调整,新增:专业综合改革、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等。
(2)在此次“十二五”规划的调整中,如果指标底线能够实现,高线将不作调整,以保持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例如:一级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部级科研基地以及部分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指标等。
(3)在此次“十二五”规划的调整中,对于一些实现起来困难的指标,学校希望能创造条件完成,将不降低规划指标。例如:国家教学成果奖、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等。
(4)在此次“十二五”规划的调整中,在范围内的指标将不作调整,规划指标仍保持一定的幅度。例如:招生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