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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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德佳,男,汉族,19637月生,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四川省法律专家库专家、四川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特邀研究员、四川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成都市法学会副会长、四川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四川省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四川省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容德律师事务所律师。1984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分配到四川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任教,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房地产法学、律师学、石油天然气法学的教学科研和律师实务工。先后担任四川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委员、法律系主任、党总支书记、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法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文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现任法学院院长。

   主要著作有《民法简明教程》、《行政诉讼指南》、《中国行政法学教程》、《律师学基础》、《司法行政管理学》、《房地产法学》、《石油天然气法律制度研究》等15部,发表论文20多篇、曾荣获地厅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十余项。曾被国家教育部、人事部评为全国优秀教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十岗千优”先进个人,被四川省人事厅、司法厅评为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主编的《石油天然气法律制度研究》是国内第一部石油天然气法学专著;以完成的《中国天然气法框架设计研究报告》为蓝本形成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四川省人大代表团的一号议案----《关于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天然气法〉的议案》,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较大影响!

 

 

 

秦扬,女,汉族,中共党员,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1963年11月生,西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复旦大学哲学硕士,200412月破格晋升为法学教授。现任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第十一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法学学会会员,南充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术委员会委员,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曾任四川南方天然气汽车检测中心、中石化西南石油局井下工程处等企业单位法律顾问,现为中石油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法律顾问。

主要从事民商法和石油法律法规教学和研究工作。主编和参编《合同法学》、《侵权行为法研究——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石油法规与国际石油合作》、《疯狂的石油:石油风暴下的世界政治经济镜像》、《布局:中国石油安全的外交战略》、《国际石油合作的法律基础》等专著和教材23本(其中主编8本,副主编 7本);在《学术界》、《经济体制改革》等各类刊物上发表《关于股东救济权的法律思考》、《试论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校方的法律责任》、《油气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关系主客体界定》、《独立董事在中国:制度,抑或理念》等论文58篇;主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国际石油合作中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研究”,主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项目:“物权法背景下中国石油天然气矿权制度研究”,国家级和部省级科研课题77项;荣获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3项,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优秀奖2项,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项以及市级和校级科研、论文获奖等共30多项,综合奖9项。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曾荣获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十佳师德标兵称号。

 

 

梁分,女,四川广安人,1968年生,民商法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法学学科负责人。四川大学法学学士、法律硕士。曾经做过4年的法官、3年专职律师。是成都仲裁委仲裁员、学校法律顾问,新都区政府法律顾问。1995年起主要从事《婚姻家庭继承法学》、《侵权法学》、《法律职业道德》、《仲裁法学》、《知识产权》等课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2009.092010.07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20085月获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05--2008年“优秀教师”称号;2008年获学校2007年度“课堂教学优秀奖”一等奖。

主要研究方向:民法学下的婚姻法、继承法、侵权法学。主要著作有:《婚姻家庭继承法》(副主编,2010年)、《物业管理条例知识问答与案例分析》(主编,2004年),《知识产权法学》(参编,2002年),《经济法概论》(副主编,2000年)。主持省教育厅课题《遗嘱解释问题研究》;主持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课题《涉油气民商事法律典型案例实证研究》;参与省教育厅《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项目》;主持学校项目《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发表《遗嘱解释,应坚持“区别说”》、《“遗嘱形式缓和”的实证分析》、《“打印遗嘱”效力探究》、《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看我国<继承法>的修改与完善》、《对“遗嘱内容相抵触”的理解与适用》等继承法领域的论文多篇,及其他论文近20篇。  

  

 

 

洪晓华女,19623月生,四川内江人,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教代会主任、法学院实习实训中心主任;四川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1983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主持四川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刑罚社会学研究》、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油气田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研究》等科研项目;主研国家重点实验室《中美石油天然气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油气田相关法律案例分析》,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研究》,《法律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等项目。在《四川法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被害人诉讼地位的改变》、《刑事和解在中国建立的必要性与正当性》、《出卖亲生子女的定性及立法完善》等学术论文十余篇。   

 

 

余红,女,汉族,1984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法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开设课程:《民法学》;《物权法学》;《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民法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项目负责人。获奖: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课堂教学优秀奖”一等奖;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毕业论文优秀指导老师”;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优秀教研室主任”。社会兼职: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成都市法学会常务理事。近年主持负责的主要课题有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油气田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研究》;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校级科技基金项目《矿权与土地产权冲突的解决机制研究》等。主研西北油田分公司技术开发项目《法律风险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研究》;西北油田分公司技术开发项目《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研究》;四川省教育厅项目《我国遗嘱解释规则研究》;四川省教育厅项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项目《中美石油天然气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涉油气民商事法律典型案例实证研究》;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油气田知识产权管理法律风险研究》;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油气田资产管理法律风险研究》。

 

 

 

陈自强,男,刑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2011年首届全国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四川律师代表队队长。1995年毕业于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石油工程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14年毕业于重庆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后担任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生政治辅导员、系团总支书记、校长办公室秘书科长等;现为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0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2001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其间:2014年在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挂职担任院长助理。出版个人专著《环境犯罪的本质及其展开》《犯罪构成理论在刑事审判中的运用实证研究》等二部,合著三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其中CSSCI期刊五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一篇。

 

 

 

    傅晶晶,女,汉族,19827月生湖北英山,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46月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法学专业,200511月毕业于英国阿伯丁大学法学专业,20125月获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公派到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METRO研究中心研究员,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私合作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模式创新与法律保障研究》、四川省规划项目 《比较法视域下的四川油气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研究》等科研项目;在《社会科学研究》、《探索》、《软科学》、《天府新论》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石油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实施机制》、《资源税改革与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石油企业HSE制度移植排异分析》等学术论文十余篇。

 

 

 

 

 

 

 

 

 

 

李自玉,女,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专业专职教师,法学综合实验室主任(兼)198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1983年至今在高校从事法学教学工作。四川法学会会员。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律师学、仲裁学等学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曾从事十余年的兼职律师工作。主要科研成果有《瓶啤爆炸伤人案件法律问题初探》,《论律师在诉讼中的调查取证权》,《论法律援助》,《论民事审判中的法官》,《试论医疗事故中的法律问题》,《论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的有关法律问题》,《谈谈民事诉讼中的“陷阱取证》等。

 

 

 

 

 

 

 

  王浩,男,1985年2月生,羌族,四川绵阳人,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法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四川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法学院院长助理。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能源法、规制法。四川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四川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员,中国能源法学研究会会员。四川省环境保护政策法制专家库咨询专家。在《中国行政管理》、《学习与实践》《城市发展研究》、《江淮论坛》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合作监管体系之构建----以石油天然气行业政府监管为例》、《地方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行政编制法保障》、《落实资源型城市环境治理政府责任的路径选择》、《我国地方政府环境责任体系的问题与建构》等重要学术文章十余篇;出版专著三部;主持、主研和参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四川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中国人权研究会一般课题、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等科研项目十余项。

 

 

 

田维,男,法学博士,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讲师,四川大学刑事政策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四川省能源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曾挂职担任郫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学,刑法解释学,能源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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