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法学院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方案


为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学校调整春季学期开学安排,为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 2020 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规定,法学院为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对2020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评审工作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实施,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调整安排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核(320 - 410日)

1.春季答辩资格审核时间调整为320-410日。

2.以下情况不能申请答辩:

1)未修完规定学分者;

2)欠费、申请材料不完整以及未经导师、辅导员答辩申请同意者;

3)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图像采集未完成者;

4)未达到学院规定基本毕业条件者。


二、评审阶段(415- 520日)

1.学生应在415日前提交答辩申请,420日前提交论文电子档。

2.论文检测(420日)。论文检测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要求执行。申请答辩和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420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档,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论文检测(总文字重复比例<30%),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答辩。

3.提交送审稿(421日)。申请答辩和学位的研究生需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档,论文全篇隐去导师和作者姓名。

4.外审(421- 520日)。所有论文全部送校外专家评审(同一篇论文由不同的专家评审)。


三、答辩阶段(521- 68日)

1.学生根据外审意见修改论文(521 - 531日)。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校内外同行专家五位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视学生论文研究领域可增加一位校内相关领域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答辩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秘书一名,小组成员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组成;答辩委员会主任由校外同行专家担任。

3.答辩前,研究生应打印修改后的论文5份;整理《论文评阅书》中外审专家提出的问题、修改意见,列出如何修改的提纲(包括相应解释说明、修改部分页码)并书面打印,发给答辩委员、秘书人手一份。(若届时因疫情影响暂未返校,则提供相关电子文档)

4.答辩(68日前完成)

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研究生报告论文主要内容时间15分钟,提问和回答时间不低于15分钟。

公开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就是否同意答辩通过、是否同意毕业做出决议,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全体答辩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算通过,决议由全体答辩评审小组成员签字才能生效。

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就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做出推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全体答辩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算通过,由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才能生效。

对于答辩委员会同意研究生答辩通过、同意毕业而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情况,答辩委员会就是否同意研究生在一年内完成论文修改,重新答辩一次(只能重新答辩一次)做出明确的决议。


四、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69- 615日)

1.论文核查(69- 612日)

2.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613- 615日)。

研究生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整改并上交正式学位论文到学院。学院整理、统计相关材料,撰写本学期学位论文质量分析报告,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推荐时,会议出席人数应有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为有效,应对申请人的论文答辩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学术道德违规、答辩委员会的意见等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合格者,由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审核不合格者,分委员会可做出明确决议:允许硕士生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答辩一次;或不建议授予学位。

根据《西南石大研【201434号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试行)》,对未达到规定的学术成果要求者,不予授予学位。


五、移交材料(616- 622日)

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位文件意见,研究生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整改并上交正式论文到学院。


特别说明:研究生返校前提交材料均为电子版,返校后再补纸质版,若因疫情影响需要采取网上答辩,则具体网上运行机制及答辩办法后期另行通知。



法学院

20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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