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醉驾、无证驾驶电马儿将被罚款50元
醉驾入刑的规定已经执行了3年多,驾驶机动车的司机一旦体内酒精含量被查出超过 80mg/ 100ml,就将被罚款和拘役。而从明年1月1日起,在成都驾驶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如果被交警当街查出有醉驾行为,一样要被严格处罚,甚至被约束至酒醒!
这一规定,源于2015年1月1日起就将正式实施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号称“成都史上最严电马儿管理条例”,对非机动车必登记上牌、最高车速、整车质量、上路行驶等多个范畴做了详细规定(华西都市报(微博曾多次报道)。
12月8日,成都市交管局对《条例》在道路通行、法律责任方面进行了解读。“根据《条例》,驾驶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饮酒程度达到了醉驾标准,将严格按照《道法》等相关规定罚款,并勒令停止驾驶,如有必要将约束驾驶人至酒醒。”民警介绍,随意拼装、加装、改装等改变非机动车外形结构或技术参数的行为,一样属于违法,“例如加装伞具、使用挂架等都会被处罚,并勒令拆除还原。”
此外,在交通集散地和人员流动密集场所区域的非机动车道上停车,一样会被逗硬处罚,这意味着在地铁站、医院外揽客的电马儿,今后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
解读
12月8日上午,针对《条例》中以电动自行车(俗称电马儿)为典型的非机动车上路管理,成都市交管局办公室法制大队民警对其中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醉驾电马儿挨罚后或约束至酒醒
“车管部门在近期还将对登记管理细则做解读。上路管理方面,《条例》实施后没有登记取得号牌、行驶证,或者临时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将按照无证驾驶被罚款50元。”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黄晓东说。
《条例》对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和处罚做了详细规定。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醉酒驾驶。“驾驶电马儿时,如果体内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标准,将被视为醉驾。”黄晓东说,根据《道法》和四川交通地方法规,驾驶员将被罚款50元,当场停止驾驶行为,“如果有必要会约束当事人至酒醒。”
装伞具挂架当场拆除还要罚款
即使符合限速等技术标准、持证上路的电马儿,《条例》对其车辆参数和外观也有要求。“电马儿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不得超过车把0.15米,长度不得超出前后车轮0.3米。”黄晓东介绍,《条例》禁止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等车辆外形结构的电马儿上路,“例如夏天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伞具,以及使用挂架等载物设备,在今后都是不允许的,除了罚款30元至100元外,还要当场拆除,还原外形结构。”
聚集揽客非停车区域“禁停”
针对电马儿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条例》也有相关规定:禁止在车站、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集散地以及医院、学校、商场、步行街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周边区域非停车道路上停放车辆。
“今后在地铁站口等区域,一旦有电马儿在停车区域外揽客,交管部门将采取零容忍策略,从严整治。”黄晓东说。
记者调查
送水站应对新法规今后或改用面包车
《条例》中针对加装设备后改变车辆外形的行为,也列为被禁止和被处罚范围。
“这对我们以后送水影响太大了!”8日中午2点,华星路一家纯净水配送站外停着两辆送水用的电动自行车。在得知车上的配送挂架不能使用后,该站老板周先生称,暂时没有想好如何再用电动自行车送水,“不能加固定设备,水桶无法装在车上,实在不行以后只有弃用电马儿,改用面包车送水。”
“对伞具和挂架的禁止,是处于安全考虑。”黄晓东解释,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后,可能对车辆造成重心不稳,有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电马儿揽客遇交警 先带人到小巷绕行
8日中午,记者在春熙路地铁站外看到,电马儿聚集在地铁站外的现象仍然存在,而面对交警的严查,电马儿驾驶员也有自己的办法。“走新南门,15元。”记者刚从地铁站出来,一名骑着电马儿的男子就试图和记者谈价,但他没有让记者马上上车。
“前面有交警,逮到要遭,你跟到我走。”男子示意记者往香槟广场走,在一条小巷里离开交警视野后,他让记者赶紧上车,绕行到东大街。
“《道法》规定电马儿不能搭载成人,而《条例》实施后,将堵住这一空子,从源头上遏止了非法营运揽客的特点。”黄晓东说,电马儿在车站外停留,“行驶到市民跟前揽客,驾驶员同样会被罚款,并被勒令离开非停车区域。”
延伸阅读
醉驾非机动车不入刑 但出事担责更多
一旦超标电马儿遭遇有人伤亡的交通事故,这些超标车辆在司法鉴定中很可能被鉴定为机动车辆。而此次《条例》中对醉驾明确提出处罚,是否意味着驾驶电动自行车醉驾酿事故后,也有可能被鉴定为机动车,甚至出现因此判定为醉驾机动车入刑的可能?
“距离《条例》正式实施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今后一旦出现事故,是像以往一样对超标车辆进行司法鉴定,还是按照《条例》以超标车辆来调查事故,还需要交管法制部门进一步研究,以确保《条例》实施后不会有执法盲区。”黄晓东回应,醉驾非机动车在现有法规下,不会入刑法处罚,“但可以明确的是,根据《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指导意见》以及四川地区相关交通法规,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驾驶员要承担更多事故责任。”华西都市报记者李鑫 摄影 雷远东
装伞具和挂架属违法逮到全拆除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其车辆参数和外观都有要求,禁止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等车辆外形结构的电马儿上路。
外观:电马儿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不得超过车把0.15米,长度不得超出前后车轮0.3米。
处罚:加装伞具,以及使用挂架等载物设备,除了罚款30元至100元外,还要当场拆除,还原外形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