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重点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强化就业指导服务和精准帮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3〕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49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19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9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双百行动”的通知》(川教函〔2019〕88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帮扶责任制。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具体内容。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本单位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实行分班级责任制,明确班主任、辅导员、专任教师的帮扶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用好政策性资源和各大招聘平台岗位信息,确保毕业生就业信息衔接、服务不断线。
二、做好全方位统计。困难毕业生包含脱贫家庭毕业生、脱贫不稳定毕业生、边缘易致贫家庭毕业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毕业生、特困救助毕业生、孤儿毕业生、残疾毕业生、事实无人抚养毕业生、支出型困难家庭毕业生、其他低收入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已根据教育部系统数据和前期摸排的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数据将2024届困难毕业生基础信息导入云就业平台“困难生建档”。各学院要认真开展困难毕业生群体摸底、统计工作,确保以上类别困难群体毕业生底数清、情况准,并结合就业指导中心已导入数据、学校资助中心核准信息,仔细核对,建立全面、完整、规范的电子台账,切勿漏报、错报,确保数据真实无误。若有确属以上任一类别但未在系统数据中的毕业生,请学院于2024年1月11日前,在“云就业平台”中通过“学生事务”→“困难生建档”,选择“2024”→“新增”完成电子建档工作。
三、开展有温度帮扶。学院各层级工作人员要与困难毕业生结对,进行“一对一”帮扶。针对每一位困难未就业毕业生,要至少开展3次谈心谈话(包括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推荐3个有效岗位、组织参与3次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要及时跟进困难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就业进展情况,开展有温度、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服务,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力争毕业前实现高质量就业。
指导服务举措包括但不限于:对于有就业意愿的,针对性提供学业辅导、职业规划辅导、就业政策解读、简历制作辅导、面试训练指导等;对准备研究生复试的,动员专业教师和往届已考取目标院校的学长学姐给予指导帮助,提升复试成功率;对于准备选调生、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的,邀请往届被成功录用的学长学姐给予经验分享和指导,并督促其参加学校开展的线上线下培训指导活动,提升被录用的成功率;对于暂不就业的,要逐一谈话了解暂不就业原因,帮助其分析形势、调整认知、明确目标,动员其把握春招时机,积极求职、尽早就业。
要全面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台账式管理,并将每次帮扶工作情况登记在册。本月起每月30日前,学院应在云就业系统“困难生建档”里逐一添加对困难毕业生的帮扶记录,形成完备帮扶工作台账。2024年6月3日18:00前,各学院须填写《XX届普通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情况记录表》《XX届普通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情况记录表》(详见附件),并于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档按学院交至学生活动中心405办公室,学校核查帮扶记录后存档备。
四、挖掘市场化岗位。学院要持续有针对性的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并积极发动校友企业、产学合作企业等用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岗位,招聘困难毕业生。各学院要及时通知未注册“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未关注“四川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就业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平台“四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就业”的毕业生尽快注册、使用平台,关注相关用人单位和岗位信息。
五、用好政策性岗位。要用足用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城乡社区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要用好科研助理岗位和第二学士学位资源,精准开展征兵、军队文职及军队直招等宣传动员,做好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引导。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困难毕业生,要协同学校联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等,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学校将把各学院对困难群体毕业生帮扶工作情况和帮扶成效作为就业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各类资源、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有部署有记录,推动此项工作取得成效,确保困难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高于本校总体水平,确保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百分之百”和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百分之百”。
相关事宜请咨询就业指导中心吉老师,咨询电话83032225。
招生就业处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