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9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6号)要求,现将学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核验、就业材料提交、户口档案咨询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就业信息核验
(一)更新本届毕业生人数
为准确掌握毕业生数据,请各学院填报2023届毕业生中延毕、降级、休学、退学的学生名单。结业生需计入毕业生人数,不计入此次填报名单。本次统计是为了在毕业生就业系统中调整毕业生人数做准备,请各学院务必准确梳理排查。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要求,具体毕业生人数调整时间待进一步通知。
请各学院于6月7日中午12:00前,将名单(详见附件1)纸质档交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活动中心406张元亨老师,电子档通过飞书发给就业指导中心张元亨老师。
(二)核验毕业生就业信息
为准确掌握毕业生就业去向,顺利开展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确保毕业生档案准确转递,避免出现毕业生档案错投、漏投等情况。请各学院及时组织2023届毕业生(含结业生)登录学校“云就业”平台,根据个人去向类型和系统提示信息,认真做好个人就业信息核验,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其中报到证签发类别栏统一勾选“未签发报到证”(前期勾选了报到证相关信息的,无需更改)。各学院要逐一仔细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确保毕业生去向类型、用人单位信息与提交就业材料相符,确保毕业生档案转递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转递地址准确无误。
请各学院在6月15日18:00前完成全体2023届毕业生(含结业生)就业信息核验工作。学校审核通过后,需要对毕业生就业信息进行更改的,请辅导员老师飞书联系就业指导中心张元亨老师申请更改。
二、就业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及时收集毕业生就业材料,并在材料的左上角用铅笔进行编号。在职研究生毕业生的就业材料编号为其学号,其他毕业生的就业材料编号为其“云就业”系统中的协议书编号。就业材料需严格按毕业去向进行分类并按编号排序。毕业去向类型及认定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请各学院认真核对毕业生提交的就业材料,确保与“云就业”系统中提交的就业材料一致。
请各学院于6月19日18:00前,将编号并分类排序后的毕业生就业材料交至学生活动中心410,具体联系就业指导中心张元亨老师。
三、户口档案咨询
户口、档案涉及到毕业生自身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做好毕业生户口、档案咨询工作(具体参见附件4)。若有其他问题可向以下部门进行咨询。
(一)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学生活动中心406,电话:028-83037872。
负责事项:档案转寄证明、毕业生去向信息更改。
(二)本科生档案室
地址:思学楼A308,电话:028-83032111。
负责事项:办理本科生档案转寄。
(三)研究生档案室
地址:图书馆C608,电话:028-83032120。
负责事项:办理研究生档案转寄。
(四)保卫处户籍科
地址:办公楼102,电话:028-83032371。
负责事项:办理户口迁移。
招生就业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