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后简称“通知”,附件1),现将2023年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应届且能够按期毕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边缘易致贫家庭毕业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毕业生、特困救助毕业生、孤儿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7类毕业生。
二、帮扶标准及名额分配
1.帮扶标准。600元/人。
2.名额分配。教育厅按各高校上述7类毕业生人数测算帮扶名额,划定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23年困难毕业生帮扶名额为327名。参照教育厅名额分配办法,各学院分配名额见《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23年普通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学院名额分配表》(附件2)。
三、申报流程
1.确定学院工作管理员。根据通知要求,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名单信息需由学院登录系统录入,请各学院于4月23日中午12:00前报送1名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管理员,并请管理员飞书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管理员工作群。
2.学生申请。学院应全面摸排,及时告知、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进行申报。学生须按学院要求提交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补贴申请表(附件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横版)及各类帮扶对象申报所需证明材料(附件4)。按照四川省教育厅要求,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补贴将通过个人社会保障卡进行发放,申请毕业生需做好个人社会保障卡办理、金融功能激活等工作,且保证该卡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学院认定。学院应按四川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根据分配名额和学生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认定办法和具体对象,并稳妥做好被帮扶毕业生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时间应在5月6日18:00前,公示时需注意尊重和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4.学院申报。学院应参照《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操作指南(学院版)》(附件5),通过“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录入学院认定且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信息、材料,上传公示材料,提交学校审核。
5.学校审核。学校招生就业处将审核学院提交信息,经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通过“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就业信息网”对拟帮扶对象名单再次集中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于5月31日前报省级部门审批。
6.经费发放。省级部门审批通过并拨付经费后,学校将根据相关财务制度,及时、足额将帮扶经费发放到毕业生本人提供的社保卡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发放到账时间一般情况下在毕业生离校后,请申请的毕业生离校后不要停用社保卡,并保持电话通畅。
四、工作要求
1.提高工作认识。学院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重要性、严肃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明确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2.加强组织领导。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发放工作,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就业处牵头实施。学院帮扶政策宣传、帮扶名单提出、公示、审定和报送由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严格经费管理。就业帮扶经费专款专用,不得向帮扶对象以外的毕业生发放,不得擅自降低发放标准。
未尽事宜,请联系陈奕宇,联系电话:028-83037077。
招生就业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