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各市(州)招考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一)试点高校向教育部报送本校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时,应认真核准上报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名称。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考生信息时发现的差误,将立即通报相关学校。学校应及时核实、更正,以便我院按时确认。
(二)试点高校应于学校所在批次录取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我省编列相应的招生计划。
(三)我省单独设置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并作为测试合格考生符合试点高校录取要求时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
公布高考成绩后,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我省高水平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在我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志愿。考生选填一所试点高校志愿(须参加该校测试合格),并填报该校入选的专业。
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志愿的测试合格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若试点高校对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还应按高校的要求填报普通高考志愿。
(四)我院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测试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照顾加分)和所填报的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在我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试点高校在我省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试点高校给予考生的优惠分值),向高校提供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供高校审录。
(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一)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招生办法
1.试点高校向教育部报送本校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时,应认真核准上报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名称。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考生信息时发现的差误,将立即通报相关学校,学校应及时核实、更正,以便我院按时确认。
2.试点高校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我院提交拟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须标注相应考生录取类型),并于学校所在批次录取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我省编列相应的招生计划。
3.我省单独设置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并作为测试合格考生符合试点高校录取要求时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
公布高考成绩后,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我省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在我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考生选填一所试点高校志愿(须参加该校测试合格),并填报该校入选的专业。
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测试合格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若试点高校对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还应按高校的要求填报普通高考志愿。
4.按照试点高校向我院提交的拟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对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照顾加分)达到高校要求(一般不低于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校可参照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划线有关要求予以适当提高)、经教育部和我省公示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我院根据其所填报的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向有关高校提供档案,供高校审录。
(二)参加试点高校单招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招生办法
根据《通知》规定,试点高校面向一级运动员等组织的部分运动员单独招生工作,文化课考试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统一组织,此部分考生除按照报考院校的指定方式报名考试外,同时应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报名方式(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 APP”)报名参加文化考试。运动队录取此类考生的文化课最低线不得低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高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16日。我省考点设在西华师范大学(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一期朝阳楼)。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上 午 |
下 午 |
9:00¾10:30 |
14:00¾15:30 |
4月15日 |
语 文 |
数 学 |
4月16日 |
政 治 |
英 语 |
试点高校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我院报送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以便我院办理录取手续。
(三)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有关规定
2021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对深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有关要求将于2024年开始执行,现再次重申如下:一是优化招生项目范围。有关高校要紧紧围绕高水平运动队工作定位,在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包括足球、篮球、排球项目等)范围内,按照教育部评估确定的项目,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规划,确定运动队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对于不具备相关师资、设备、场地等组队条件、退队率超过20%的高校,和非奥运会或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未设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生源严重不足且连续两年录取数为零的相关项目,不再安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本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已涉及的运动项目,不安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二是严格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2024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2027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三年在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有关高校可进一步提高报考本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具体条件要求。三是改进考试评价方式。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采取“文化考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方式。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2024年前,高水平运动队尚未纳入全国统考的项目专业测试,原则上应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四是提高文化成绩要求。有关高校要结合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合理确定本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要求,2024 年起,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对于体育专业成绩突出、具有特殊培养潜质的考生,允许高校探索建立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机制。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核准后予以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五是完善招生录取机制。有关高校要详细明确运动队各项目(分性别、分位置或小项)的招生计划。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关高校最低要求且专业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相关高水平运动队志愿。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学生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招生高校相关专业在生源省份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学生,可申请就读相应的普通专业;其余学生限定就读体育学类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到其他类专业就读。对兴奋剂违规考生,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六是加强入校培养管理。高校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复查,对于体育专项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工作要求
(一)试点高校要根据《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公平公正。要严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不得降低报考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要重点加强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核验,通过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进行逐一比对,对发现疑似有问题的证书,要商请相关体育部门予以进一步核查。
(二)试点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深入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加强招生政策公开、考生资格信息公开、录取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在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中有违纪违规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各地招考机构和有关高校做好向社会和考生的宣传工作。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