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关于印发《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术委员会-教师
评聘委员会章程(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术委员会-教师评聘委员会章程(试行)》已经学校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并执行。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
2021年5月8日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术委员会-教师评聘委员会
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教授治学,保障学术自由,完善二级管理机制,建设党领导下的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术委员会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教师评聘委员会是学校成立的负责审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及评审规则等相关学术事务的决策、咨询机构。
第三条 教师评聘委员会应在学校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服务于学校和学院的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维护学校和学院学术声誉,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
第二章 委员组成
第四条 教师评聘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二)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办事公道,治学严谨;
(三)在教学科研方面有突出业绩,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
(四)具有较强的治学能力,愿意为学校的建设发展服务;
(五)原则上在退休前能够完成一届教师评聘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教师评聘委员会的组成:
(一)教师评聘委员会主任由分管人事、人才工作、师资队伍建设校领导担任,成员根据每次评审实际需要,在专家库中遴选产生,特殊情况下可以邀请校外专家参与评审。专家库原则上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各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缺乏的学科可以由学院党政根据实际推荐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法律顾问和相关问题法律专家组成。专家库成员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但最多不超过两届。
(二)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要充分考虑对评审事项的代表性。
第六条 专家库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担任:
(一)本人书面申请辞去专家库成员资格;
(二)因工作原因调离学校;
(三)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委员会会议;
(四)违反本章程有关规定;
(五)职能部门负责人因岗位变动;
(六)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再担任专家库成员。
第三章 职责、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教师评聘委员会具有下列职责:
(一)评审学校破格申请专业技术职务和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等事项;
(二)审定各学院上报至学校的招聘计划,特别是各学院所报计划中特殊放开条件的合理性审议等;
(三)各学院实际招聘中不完全符合招聘计划及有争议人员的审议;
(四)学校各类人才的推荐;
(五)柔性引进人才、年薪制聘任教师的聘任合同审议、以及此类人员的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及是否续聘等;
(六)学校交办的其它需要教授委员会审议、审定的事项。
第八条 教师评聘委员会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会议拟评审的有关资料、信息;
(二)就教师评聘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第九条 教师评聘委员会委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二)遵守教师评聘委员会会章程,认真履行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
(三)积极参加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推动委员会工作;
(四)严守保密制度。对会议评审的有关资料、信息及委员会内部讨论意见等相关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章 议事规程
第十条 教师评聘委员会在主任委员的主持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教师评聘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客观需要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次会议参会人数为7-15人(单数,含委员会主任)。会议由教师评聘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不能到会,可委托其他委员召集。
第十二条 教师评聘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含2/3),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 教师评聘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重大事项实行投票表决制度。可采取记名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所表决的议题在限额内赞成票超过应到委员的1/2,方为通过。
第十四条 教师评聘委员会对所讨论的议题应当充分酝酿,委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于争议比较大且难以形成决议的议题,可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裁决。
第十五条 教师评聘委员会委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所讨论的议题若与本人相关、或者与本人的近亲属、其他重大利害关系人直接相关,应在会前及时告知并主动提出回避。
第十六条 教师评聘委员会审议的议题或评审的结果,由主任委员审核后及时公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相应废止。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印发
按照《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第二十三条规定要求,校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对学校整体的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进行全面评价。校学术委员会落实《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术委员会章程》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有效履行了工作职务,在学校学术事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学校2019年有关学术事项和学术委员会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9年学校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总体评价
1.师德师风建设
抢先建制:在全国较早成立党委教工部,专设教师思政办,健全师德建设工作机制。
理念创新:以“立德树教”理念引领师德建设,将“教育大家”作为教师培养终极目标,将“师德关”作为青年教师“过五关”计划之首关。
底线约束:引进教师前向原单位询证思想政治情况,发布首份师德负面清单。
高线引领:设立校内最高荣誉“飞翔奖”,分类激励育人榜样,将课程思政等纳入教师提职晋级的核心指标。
文化涵养:举办教师荣休典礼、宣誓仪式;教师节征集教师好故事,派发节日贺卡,校领导进课堂献花,以文化育师德。
实践养成:以横向项目、社会实践、挂职锻炼、“人人入队”方式支持教师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国情民情,提升师德情怀。
涵养教师师德师风,塑造教师楷模,2019年推荐教师1人获评全国模范教师,2人获评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1人获评四川师德楷模,党委教师工作部创作的教书育人作品获评教育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教师好故事征集活动优胜作品。
2.学科建设
统筹推进实施“双一流”建设工作,迎接“双一流”中期评估。教育部专家组“双一流”中期现场考察、教育部副部长“双一流”调研,对学校“双一流”建设高度评价。以“项目制”创新“双一流”建设资助模式,实施49个高水平团队及26个建设项目,组织13个学院、10个职能部门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原有16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对应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工业工程、物流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领域直接归并到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以评促建,完成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开展教育部、四川省6年一轮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4个博士点、16个硕士点及16个专业学位点全部合格。
3.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1)科研项目
申报纵向项目1482项,同比增幅15%。立项纵向项目1178项,合同金额突破5亿,实到4.75亿,其中国家自然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1项、重点项目4项、重大科考项目1项,社科基金4项,艺术基金2项;教育部社科项目7项;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院士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等百万以上项目7项,苗子工程项目13项;成都市国际合作项目10项。
(2)科研成果
授权国内专利969件,其中发明专利442件,PCT专利17件,首次挂牌成交专利2件,实施专利转化21项,合同金额943万。发表SCI论文1398篇。
(3)基地建设
加入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软物质材料化学与功能制造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中国石油非常规油气重点实验室-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非常规储层评价实验室、中国石油油田化学重点实验室-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油田化学工作液机理分研究室,中国石化缝洞型油藏提高采收率重点实验室,深层超深层海相页岩气开发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4)科研获奖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9年获省部级奖励64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12项,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4项。入选2019年度CTTI智库最佳实践案例1个。
4.师资队伍建设
2019年,入选“新世纪百千万工程”人才1名,“长江学者”青年学者1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6名,天府万人计划5名;19名教师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西部项目。多名教师分别获得刘光鼎地球物理青年科学技术奖、中国地质学会优秀女地质科技工作者奖、全国徐芝纶力学优秀教师奖。
5.人才培养
(1)组织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
按照《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巩固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成果为目标,以落实审核评估专家组反馈的意见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注重整改工作的整体性、长效性、实效性,力争通过整改进一步夯实人才培养基础,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2)教育教学改革
制定振兴本科方案,明确建设一流学科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实施举措。制订并实施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五育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OBE理念。
一流课程建设实现新突破。新增3门省级精品在线课程,5门课程获批申报国家精品在线课程。建设39门在线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课程,爱课程网上线20门。
教育教学改革形成新体系。首次实施大类培养、二年级转专业、实验教改项目、非标准答案考核、历年试题公开、网上阅卷系统全面对接工程认证需求、平时成绩考前录入、毕业设计无纸化管理。设立校级教改项目305项,获批省级教改项目80项。
(3)推进工程教育认证与评估工作
开展校内专业评估,从“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角度对68个本科专业进行了现状、问题和发展目标分析,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相关专业的发展目标及存在短板,促进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13个专业完成2020年专业认证申请,4个专业通过自评。
(4)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深化课程体系改革,实现双创教育全覆盖。增设1学分的理论必修课,丰富二课实践活动载体,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双轮驱动”,构建“普惠性、个性化、递进式”培养体系。
2019年获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成立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文化普及基地,第五届“互联网+”大赛,获国赛银奖1项、铜奖5项,获省赛金奖13项。
二、学术事务管理
1.完成学术委员会调整,完善学术治理体系
2018年12月修订《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术委员会章程》《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教授委员会章程》,根据新修订章程,设立了学科建设委员会、教学评估与督导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师评聘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实验室建设委员会和学术道德委员会。2019年6月完成校学术委员会调整和学院教授委员会的改选工作。
2.各专门委员会和学院教授委员会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学术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和教授委员会,作为校学术委员会的基层学术组织,根据校学术委员会授权,代表校学术委员会就具体学术事项承担相关职责,向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教学评估与督导委员会对审核评估整改情况和课堂教学模式专项改革开展专项调研;对新进教师过“教学关”开展专项检查;对校内68个专业进行全面评估,分别从“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三个层次,对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总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评价;审阅4个认证受理专业及11个申请专业的相关报告。
教学委员会审定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和69个本科专业100个人才培养方案。
教师聘任委员会,审议学校师资队伍发展战略及规划和学校师资队伍引进和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完成了2019年职称申报破格人员的审查。
实验室建设委员会召开重要的设备计划论证会共6次,组织委员及相关技术专家对学校投资和专项经费投资设备计划进行论证。论证内容包括对仪器设备申购计划的可行性及大精的配置合理性、可行性等提出意见,提高设备计划申报的时效性、准确性、可靠性,改善和提高教学、科研装备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召开实验教学、科学研究项目实验开发、实验内容、实验方法优化改进成果鉴定会议1次,通过项目汇报和答辩,对18个申报项目从改进价值、创新与先进性、实施效果、示范和推广四个方面分别进行了评审,共11个项目通过鉴定。召开虚拟仿真建设项目校级遴选工作,通过项目汇报和答辩,对12个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共8个项目立项建设。
学院教授委员会参与学院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学风建设和职称评定等重大学术事项的审议、决策,行使学院内部学术事务管理职权。
学校将继续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尊重学术自由,发扬学术民主,弘扬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优化学风建设,不断推进学术委员会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更加有效行使决策、审议、咨询和学术纠纷裁定处理等职权,更好服务学校发展。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教授治学,保障学术自由,完善二级管理机制,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教授委员会是学院有关学术评价、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指导、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等相关事项的决策、咨询机构。学院党政应当支持教授委员会工作,保证学院学术事务服从学校改革发展大局。
第三条 教授委员会应在学校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服务于学校和学院的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维护学校和学院学术声誉,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
第二章 组成与聘任
第四条 教授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二)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办事公道,治学严谨;
(三)在教学科研方面有突出业绩,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
(四)具有较强的治学能力,愿意为学院的建设发展服务;
(五)原则上在退休前能够完成一届教授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教授委员会的组成:
(一)教授委员会由学院所属学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一般7—13人(单数)。学院教授少于8人的,全体教授均自然为委员,并可吸收部分优秀的中青年副教授。其中专任教师应占2/3以上,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
(二)教授委员会委员由学院全体教师大会推选。主任委员由专任教师担任并经全体委员推选产生,学院院长为副主任委员,最终委员人选均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学院书记列席教授委员会。
(三)委员会的组成要充分考虑各学科、专业的代表性。
第六条 教授委员会设秘书1名,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秘书由学院办公室主任或者学院助理兼任。
第七条 教授委员会委员由学院聘任,主任委员由学校聘任。
第八条 教授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担任委员:
(一)本人书面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
(二)因工作原因调离学校的;
(三)连续三次无故不出席委员会会议;
(四)违反本章程有关规定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再担任委员职务的。
第九条 教授委员会因上述原因等出现的委员缺额,应及时增补,经主任委员审批同意后,按本章程第四、五之规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教授委员会具有下列职责:
(一)审议学院发展战略及规划;
(二)审议学院学科、专业、科研和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审议学院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
(四)审议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方案;
(五)审定学院博士点、硕士点和本、专科专业申报等事项;
(六)审定学院教学科学研究项目的限额申报立项事项;
(七)审定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八)审定学院有关学风、教风及违反学术道德的事项;
(九)其它需要教授委员会审议、审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 教授委员会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有关学院建设与发展的信息;
(二)在教授委员会内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出席教授委员会会议;
(四)就教授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第十二条 教授委员会委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二)遵守教授委员会章程,认真履行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
(三)积极参加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推动委员会工作;
(四)遵守保密制度,对委员会内部讨论的相关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章 议事规程
第十三条 教授委员会在主任委员的主持下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教授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副主任委员或者主任委员委托的委员召集。
第十五条 根据本章程第十条规定的职责内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提出需要由教授委员会做出决策的议题以及教授委员会3/5以上委员提出的有关议题,主任委员应及时召集会议进行讨论、审定。
第十六条 教授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到会人数应当达到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含2/3),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教授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重大事项实行投票表决制度。可采取记名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不得委托其他委员代投票。所表决的议题赞成票超过实到委员的1/2,方为通过。
第十八条 教授委员会对所讨论的议题应当充分酝酿,委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于争议比较大且难以形成决议的议题,可提交校学术委员会相关分委员会裁决。
第十九条 教授委员会委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所讨论的议题若与本人相关、或者与本人的近亲属、其他重大利害关系人直接相关,该委员应当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第二十条 教授委员会审议的议题,教授委员会秘书应当及时整理并形成会议纪要。审定的事项由主任委员审核签字后,经由学院党政组织实施。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相应废止。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
二O一八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弘扬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大学精神,加强和改进党对学术委员会的全面领导,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以促进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繁荣科学研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宗旨,为建设以工为主,石油天然气及其配套学科世界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能源大学和百年名校作贡献。
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是由专家学者代表所组成的发扬学术民主、维护学术公正、保障学校学术决策科学规范的组织,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四条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学术管理制度。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项的最高议事机构,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负责专项学术事务的议事与决策。
学院教授委员会是学校基层学术议事机构,负责二级单位学术事务的议事与决策。学院教授委员会接受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组成与聘任
第五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学风端正,办事公道,治学严谨;
(三)在教学科研方面有突出业绩,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
(四)具有较强的参与学术议事的能力,愿意为学校的建设发展服务。
第六条 学术委员会的组成:
(一)学术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从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专家学者中遴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一般应为学术委员会委员。因工作需要,也可从校外遴选、聘任国内外的相关专家学者担任。
(二)学术委员会委员通过民主推荐等多种形式产生,经由校长办公会审议,校长聘任。校长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在校内外专家学者中聘任,但人数不得超过学术委员会总人数的1/10。
(三)学术委员会由不少于27位委员组成,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领导职务的委员不得超过学术委员会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学院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师,不少于总人数的1/2。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3名。主任委员由学校校长或校长推荐的人选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均须经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四)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由校长聘任,每届任期四年。学术委员会每次换届,连任的委员人数应不高于委员总数的2/3。
第七条 学术委员会下设学科建设委员会、教学评估与督导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师评聘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实验室建设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一)学科建设委员会负责学校学科规划和预算、学科建设与评估等相关学术事项。秘书处挂靠研究生院(一流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教学评估与督导委员会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学评价评估、教师教学发展等相关学术事项。秘书处挂靠教学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三)教学委员会负责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才培养标准和专业(点)设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相关学术事项。秘书处挂靠教务处。
(四)教师聘任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及评审规则等相关学术事务。秘书处挂靠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
(五)科学研究委员会负责拟定科研发展规划和科研奖励政策、审定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等相关学术事务。秘书处挂靠科研处。
(六)实验室建设委员会负责审定学校实验室的发展规划以及指导实验室工作的实施与评估等相关学术事务。秘书处挂靠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七)学术道德委员会负责拟定学风、学术伦理与道德方面的规范、方针和政策以及组织调查并处理学术失范行为和学术伦理事件等学术事务。秘书处科研处。
(八)教授委员会负责各二级学院有关学术评价、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指导、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等相关学术事务。由人事处负责指导学院教授委员会开展工作。
各专门委员会章程由挂靠单位负责制定并经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学术事务处理流程为: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事务性质授权各专门委员会,由各专业委员会依据学术委员会授权或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专门委员会审议、评定结论及会议纪要须提交学术委员会备案,并定期向学术委员会提交年度报告。
第八条 学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挂靠发展规划处。学术委员会的运行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安排。
第九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担任委员:
(一)本人书面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
(二)因工作原因调离学校的;
(三)连续三次无故不出席委员会会议;
(四)违反本章程有关规定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再担任委员职务的。
第十条 学术委员会因上述原因等出现的委员缺额,应及时增补,经主任委员审批同意后,按本章程第五、六之规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学术委员会具有下列职责:
(一)审议学校宏观学术政策和学术标准,包括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及计划、校级学术单位的设置与调整、重大学术事务的规划、各类学术标准、学术奖励制度等。审议结果须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决策。
(二)审核各专门委员会章程,指导专门委员会工作,授权或委托专门委员会处理专项学术事务。
(三)评议与学校学术事务相关的宏观政策与改革事项,包括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学术事务的改革方案、校级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等。
(四)裁决学术失范和学术伦理事件,组织复议有异议的学术失范和学术伦理事件,必要时再次举行听证,由学术委员会做出最终裁决,同时向学校及相关部门提出最终处理建议。
(五)学校授权或委托校学术委员会处理的其他学术事项。
第十二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有关学校建设与发展的信息;
(二)就学术事务向学校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咨询或质询;
(三)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中自由、独立地发表意见,讨论、审议和表决各项决议;
(四)对学校学术事务及学术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实施监督;
第十三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二)遵守学术委员会章程,认真履行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
(三)积极参加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推动委员会工作;
(四)就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遵守保密制度,对委员会内部讨论的相关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章 议事规程
第十四条 学术委员会在主任委员的主持下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由主任委员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一)会议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
(二)学术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到会人数应当达到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含2/3),方为有效。
(三)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可以根据议题需要,设立旁听席,允许相关学校职能部门、教师及学生代表向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申请列席旁听。
第十六条 学术委员会会议议题的确定:
(一)由各职能部门将拟提交的议题报请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交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二)学术委员会5名以上(含5名)的委员联合提出议题报请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三)议题经主任委员同意后提交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由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将电子文档提前一天呈送参会人员。
第十七条 学术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重大事项实行投票表决制度。可采取记名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不得委托其他委员代投票。也可根据事项性质由会议主持人选择以实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所表决的议题赞成票超过应到委员的1/2,方为通过。遇有紧急事项经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商定,可通过邮件方式进行讨论或决策。
第十八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所讨论的议题若与本人相关、或者与本人的近亲属、其他重大利害关系人直接相关,该委员应当回避或被告知回避。按本章程规定应该回避的委员,应当从应到委员的基数中扣除。
第十九条 学术委员会评议的议题,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及时整理并形成会议纪要。评议的事项经主任委员审核签字后,报请校长办公会审定。
第二十条 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做好学术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保持会议记录完整准确,会议记录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后存档。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于学术委员会,凡修改本章程,须经学术委员会2/3以上委员讨论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校长办公会批准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相应废止。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
二O一八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