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我国高校美育工作面临地位“名高实低”,美育目标的人文底蕴被遮蔽,美育的价值被窄化,美育实施有“形”缺“神”等困境。中华传统美育思想中蕴含着改进高校美育工作的丰厚资源,例如:“成大人”的人格理想有助于凸显高校美育目标的人文底蕴,家国天下的价值取向有助于拓展高校美育的价值定位,多样的审美形态有助于优化高校美育课程,丰富的审美元素有助于提升美育活动效果。利用中华传统美育思想改进高校美育工作可从以下方面着手:坚持立德树人的价值取向、重视美育的人格养成功能、注重课程实施中美的渗透、提升美育活动中的情感体验等。
关键词:中华传统美育;高校美育;以美育人;美育课程;美育活动;
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总体要求指出:“将学校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1]学校美育的地位被提升到更高层面,党和国家从增强文化自信、凝聚民族复兴力量的高度来重视和加强学校美育。德国思想家席勒于18世纪末最早提出“美育”一词,近代学者王国维于1903年在《论教育之宗旨》中将“美育”概念引入我国,但我国古代已存在丰富的美育实践:周代就将礼乐教化提到重要地位,儒释道各家也有各具特色的美育实践和思想。中华传统美育在数千年历史中滋养了一代代中国人,其中的优秀传统也有利于我们在当下改进高校美育工作,更好地发挥美育温润心灵、启迪心智的功能。
一、高校美育面临的现实困境
美育作为五育之一,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高校美育工作面临诸多困境,难以充分发挥其陶冶情感,涵养性情,健全人格的育人功能。
1.高校美育的地位“名高实低”
近年来,尤其在2015年之后,国家在政策层面多次对高校美育进行顶层设计,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意见》等纲领性文件,高校美育的地位得到显著提升。在政策的推动下,当前高校美育工作也取得了明显进展,主要表现为全国各地艺术类院校数量逐渐增多,综合类和师范类院校开始增设美育相关专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门类逐渐增加,“四位一体”的育人模式初步形成。
我们在看到高校美育工作已有成就的同时,也不能忽视高校美育实践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具体表现为“美育实际工作的严重边缘化局面”[2],“高校美育工作存在‘上热中冷下凉’现象”[3]。质言之,国家的指导性文件和学界的研究都在反复强调美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凸显美育的独特育人价值。但从教育方案、教学计划、教学活动、评价机制等方面来看,高校美育实践发展较为滞后。虽然高校美育课程建设日益丰富与完善,但美育课程往往被归入选修课或课外活动,与美育的重要地位并不匹配,这也间接导致大学生普遍轻视美育。在理工科院校中,“美育无用论”说法仍有传播空间。其原因可能主要有以下两点。
其一,在认知层面上,高校美育处于“配角”地位这一长期的固化认知未得到改变,不少高校对美育的重要性缺少认识。其二,在学理层面上,关于高校美育的整体性研究与历史研究较少,导致高校美育领域中概念不清、内涵不明的情况较为常见。另外,理论研究没有厘清高校美育的丰富内涵,也没有处理好美育与文理工农林医等诸多门类的专业教育之间的关系,使得美育在多所高校中并未形成成熟的存在形态和完善的实施方案。如此一来,高校美育的应然地位与实然地位自然存在差距。
2.高校美育目标的人文底蕴被遮蔽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4]2020年,《意见》在总体要求中指出:“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1]在这里,美育与人文素养、文化传承、精神旨趣紧密关联,“我国高校美育的基本属性应该是人文教育”[5]。但在现实中,高校美育目标的人文底蕴被遮蔽,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高校美育中存在美育与艺术教育互相置换,重知识技能、轻素质教养的现象。不少学者都指出,当前高校美育“以艺术教育代替审美教育”[6],“对美育的认识直接指向艺术教育”[7]。与此相应的是,美育课程内容的专业性较强,人文性薄弱,如美育理论、音乐艺术、影视艺术、舞蹈艺术等课程多与艺术教育紧密相关。将美育等同于艺术教育,相当于把美育“知识化”和“技能化”,忽视了生活与学习中常见的自然美、社会美和科技美,弱化了高校美育的人文内涵。事实上,艺术教育并非美育的唯一途径,因为美育本质上是一种人文教育,通过学生对艺术的感受和理解,激发他们的审美情感体验,最终培养学生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另一方面,高校美育陶冶性情、涵养德性的目标指向被悬置。严峻的就业形势造成了以就业为重心的风气,高校的培养方案倾向社会化和市场化,学生也以找“好”工作为中心规划自我发展,加之泛娱乐化思潮的裹挟,消费文化的无形引导等因素,致使学生较少关注美育人文目标的达成。此外,高校美育以人格塑造、成就“大人”为旨归的价值导向也受到当下学术评价“有形成果”至上和热衷“短期见效”风气的影响。上述因素共同导致高校美育目标的实现道阻且长。
3.高校美育的价值被窄化
学界现有的美育价值研究大多是以席勒和蔡元培的理论为理论依据。席勒肯定了美育统一个体感性和理性的重要作用[8]。蔡元培曾提倡“以美育代宗教”,重视美育在拯救国家危亡、重建社会信仰、养成健全人格中的作用。因此学界在“美育价值是指人的生命及其实践活动对于社会进步和个人人格完善所具有的作用和意义”[9]方面达成共识。但美育实践层面的价值实现与理论层面的研讨有较大出入,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
一是美育的价值被窄化为学习艺术特长。美育的这种技能化倾向源自大学生在小学或中学时期以考级为主要目标的特长学习。艺术特长学习一方面丰富了大学生的艺术知识储备,提高了他们的艺术技能,但另一方面也窄化了以艺术为载体的美育以美兴人、以美立人的价值,即美育“使受教育者把接受的知识内化为自身的素质,从而全面提升个体的素质,使之向着人生的更高境界跨越,实现人自身的主体性价值”[2]。而这种指向个体不断完善和终身发展的美育价值恰是当今大学生应对信息化、网络化的冲击时所特别需要的。现代社会中工具理性无限膨胀而价值理性失落,大学生要面对个体精神生活被物化和消解,个体丧失自我超越的意识和能力等问题,非功利和超功利的美育有助于大学生丰盈精神世界,超越外在世界的有限性,“摆脱片面的审美技术理性带来的人性失衡,以感性的艺术境界和道德境界追求打开获得精神愉悦和诗意人生的门径”[10]。在更高的层次上,美育的价值还涉及提升民族素质,提高中华民族的世界影响力等维度。
二是美育的价值被局限在促进德育、智育等的有效实施上,美育本身的价值被遮蔽,美育被工具化。具有代表性的两种提法是以美育德和以美增智,前者强调高校美育服务于道德规范的形成,后者注重美育在情感、意志等非智力因素形成中的价值。作为五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美育促进德育、智育的价值是美育的多种价值之一,但并不是美育的全部价值。
4.高校美育的实施有“形”缺“神”
高校美育的实施直接关乎高校美育的效果。当前高校美育工作在教学、活动、文化环境等方面都已具有相当的规模,美育实施已初步成“形”。全国各大高校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注重充分挖掘美育资源、整合美育力量,产出了一大批美育成果:如美育课程建设方面,有清华大学“总结清华美育实践经验,开展‘向美而行’通识教育研究,每年开设美育课程近200门次”[11];美育活动方面,有华中师范大学“推出桂子山美育节,通过系列艺术与创意设计交流活动将美育工作落到实处”[12]。
但整体来看,目前各高校的美育实施水平并不平衡,各高校或多或少存在美育课程建设滞后、美育活动形式单一、美育文化环境建设不力等问题,这都是高校美育实施缺“神”的表现。
就美育的主阵地——课程——而言,当下的高校美育课程存在理论性强、内容系统性和衔接性弱的问题,也存在“学科融合缺乏”[13]问题。需要指出的是,课堂教学是美育实施的主渠道,当下各高校通过教学改革来提升美育育人效果,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在实践过程中部分教师片面追求新意,把美育元素当作教学的噱头,在美育教学中有意叠加一些无效或低效的艺术形式,这是“热闹非凡、新颖华丽的外表下包裹着病变、残疾、畸形的美育发展观”[14]。
就美育活动而言,高校较少开展与美术鉴赏、音乐鉴赏、戏剧鉴赏等课程相配套的实践活动来帮助学生巩固美育知识,将知识转化为素养。这一现状的产生有师资力量不足、所在城市审美教育资源贫乏、评价机制不完善等多重原因。此外,新时代高校美育的实施还面临互联网的考验。互联网上的大众文化、亚文化干扰大学生的审美判断,尤其是低俗、庸俗、媚俗的文艺作品损害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审美观。综上,高校美育的实施还需要多维发力才能达到形神兼备的境界。
二、中华传统美育思想有助于改进高校美育工作
我国有着历史悠久的美育传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美育思想和美育精神。先秦诸子思想中丰富的美育内涵,是中华传统美育思想的核心。本文的论述主要聚焦我国先秦儒家、道家美育思想,围绕“育什么人”“用什么育人”“如何育人”三方面探讨其中有助于改进高校美育工作的思想资源。
1. “成大人”的人格理想有助于强化高校美育目标的人文底蕴
中华传统美育注重人的品格和素质培养,旨在培养德性高尚的理想人格,这为高校美育在培养学生艺术技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培养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提供有益启示。儒家和道家都有自己的理想人格,儒家有成“君子”“大人”“圣人”的理想,道家有成“至人”“神人”“圣人”的理想,尽管用词不同,但都指向一种高尚完满的人格。本文将我国古代的理想人格概括为“大人”,“大人”之“大”在于人的精神品格和思想境界。孟子认为“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15]。这里的“大体”指的是人的心灵;“小体”指的是人的耳、目、四肢等身体的有形部分。孟子所言就是人要按仁义而不是依从感官,强调超越感官享乐而注重崇高的精神追求。庄子的“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16],也强调理想人格的宽广胸怀和宏大境界。“中国传统的理想人格具有审美性质,中国传统的人格教育本身也就因此具有美育性质。”[17]
关于养成理想人格的策略,儒家注重礼乐教化。“乐统同,礼辨异”的礼乐思想体现出我国古人重视用“礼教”和“乐教”来教化个人,维护社会和谐。“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礼记·乐记》)儒家特别强调乐教对人的感性培养的独特价值,通过“乐”把社会伦理和人文涵养内化于个体心中。“致乐以治心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谅之心生则乐。” (《礼记·乐记》)但无论是通过礼教还是乐教,儒家性情陶冶的核心是“仁”,以个人内在修养和品性提升为目的。如孔子有言:“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18]基于此,中华传统美育中“成大人”的人格理想可以为高校美育塑造大学生美好心灵,强化美育的人文底蕴提供引导。
2.家国天下的责任意识可拓展高校美育的价值定位
中华传统美育的目标不仅在于陶冶个体性情、培育理想人格,更在于“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故其是由个体通达家国天下的教育。这一思想为充分发挥高校美育的社会价值提供有力支撑。儒家特别强调“乐教”。孔子肯定“乐”有陶冶性情、使人乐于为“仁”的内在功能。“礼乐教化之乐教包含乐德、乐语与乐舞等部分,所谓‘乐德’指‘中、和、祗、庸、孝、友’等德性的核心内涵,是乐教最重要成分。”[19]这使“乐”在心灵和谐、信仰建构、民族融合、国家治理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对于社会和国家来说,乐与礼相承,有助于推广“孝悌忠恕爱敬”等伦理观念,促进人伦关系的和谐稳定。这见于《礼记·乐记》:“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乐”的价值贯穿于从个体、家庭、邻里到国家等不同层面。儒家通过礼乐教化涵养个体情感,培养理想人格只是起点, 其目标是使人借助自发感性的情感内化社会伦理道德规范,以己推人,由近及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15],养成礼下尊上、敬业乐群、孝老爱亲等精神品格,在自我与他者、个体与群体之间建立不可割舍的联系,将自然的亲情之爱升华为对家国天下的责任意识。“礼乐”的情感熏陶为个体修身、践行“平天下”的社会抱负提供身心支撑。中华传统美育中理想人格的陶铸与社会责任的担当是紧密联系的,也可以启示我们拓展高校美育的价值定位:培育具备理想人格、勇于担当时代大任的大学生。
3.多样的审美形态有助于优化高校美育课程
中华传统美育中美有多种表现形式,如文学、绘画、书法、戏曲等,因此,“中华传统美育,不是作为一种哲学思想和教育理念被传播和倡导,而是作为一种综合文化艺术活动和整体生活方式潜移默化地作用于人”[20]。多样的审美形态可以为高校美育课程提供丰富资源。中华传统美育多样的审美形态首先体现于多种艺术载体中。蔡元培在《美育》一文中讲到,古代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中除“数”以外,皆含有美育成分,“其后若汉魏之文苑、晋之清谈、南北朝以后之书画与雕刻、唐之诗、五代以后之词、元以后之小说与剧本,以及历代著名之建筑与各种美术工艺品,殆无不于非正式教育中行其美育之作用”[21]。
除了以艺术为载体之外,美在日常生活中也无处不在。衣物彩绣、色香味俱全的饮食、窗花剪纸、匾额楹联、生活庭院等都浸润性地陶冶人的性情,丰富的传统节日、民谣歌曲、二十四节气等也随时随地对人进行着美育。无论是讲究技艺的“琴棋书画诗曲花”等艺术形式,还是日常生活中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等非艺术形式,都有助于个人体验“审美化生活”,使其胸怀日渐宽广,品格日渐高尚。中华传统美育多样的审美形态有助于高校处理好专业教育和美育之间的关系,为不同专业的学生设置多样的、生活化的、生动有趣的美育课程,更有效地落实美育的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
4.丰富的审美元素有助于提升高校美育活动效果
中华传统美育注重艺术人文之美和自然山水之美,这有利于丰富高校美育活动形式,拓展高校美育的场域。儒家非常重视诗、礼、乐,《论语》中多次提及诗、礼、乐的育人作用:关于“诗”,有“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18];关于“礼”,有“不学礼,无以立”[18];三者贯通,则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18]。在儒家看来,人格培养需经由“乐”教才真正完成。“乐”教的内容并非只有器乐,还有声乐、歌舞等,更为重要的是乐需以“善”为内核,即艺术教育必须美善兼具。孔子强调“乐”要尽善尽美,他评论《武》乐与《韶》乐的差别:“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18]
除诗、礼、乐之外,儒家还非常注重自然山水的美育功能。王国维对此有所叙述:“孔子之教人,于诗、乐外,尤使人玩天然之美。故习礼于树下,言志于农山,游于舞雩,叹于川上,使门弟子言志,独与曾点。”[22]总的来说,融诗、乐、舞为一体的礼乐之美与自然之美中含有丰富的审美元素,将这些审美元素融入高校美育活动,既是延续民族文脉,又可提升美育活动的效果。
三、利用中华传统美育思想改进高校美育工作的路径
从中华传统美育中汲取养分,改进高校美育工作可以从美育的价值、目标、课程、活动等四方面展开,以激发学生的审美体验,培育他们的健康人格。
1.美育价值兼顾个人与社会,注重立德树人
近代西方的“美育”最早由王国维、蔡元培等人引入中国。作为现代启蒙思潮的产物,西方美育的对象主要是个体。而中华传统美育通过陶冶个体的性情来培育深厚的家国情怀,其目标更加高远。新时代高校美育在立德树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中华传统美育以家国天下为重的价值取向对高校美育具有重要意义。“立德树人”中的“德”不仅包含修身、齐家的“小德”,也包含治国、平天下的“大德”。因此,美育推进立德树人的落实,不仅是以美育人的达成,更是以美兴国这一社会价值的实现。
在个人价值层面,高校美育要注重以美怡情,以美养性,为学生勾勒出“文质彬彬”“尽善尽美”“温柔敦厚”的理想人格样态,使大学生拥有不局限于物质层面的人格修养目标,追求有“趣味”的生活和有“诗意”的人生,自觉地构筑精神世界,最终成为内心丰盈、神采奕奕、德行兼备的个体。
在社会价值层面,高校美育要注重以审美的方式升华个体精神世界,以“大美”涵润“大德”,培育个人修、齐、治、平的家国情怀,引导个人超越小我,促使个人在追求个体美的同时,积极为社会做贡献,将个人与社会、国家紧密联系起来。高校美育通过审美情感的激发和涵养来促进价值认同,让学生体认心怀“国之大者”的理想之美和精神之美,通过思想升华、格局提升、生命涵养来融通“小我”与“大我”。在兼顾个人与社会的价值的引导下,高校美育将帮助学生形成超越个人功利的崇高信仰,建立家国一体的情感纽带,确立家国共兴的价值追求,由此方能培养出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美育目标凸显人文底蕴,注重人格养成
中华传统美育注重人格养成,这一传统应当被高校美育继承。高校美育要强化目标的人文底蕴,关心人的生存和发展,促进个体的情感调节和精神成长。高校美育的目标在“培养什么人”层面上可以概括为培养审美型人格。审美型人格是指美学意义上美的人格,包括良好的个性、健康的情感、乐观的心态、较强的适应能力等方面。审美型人格的培养是个人通往“诗意栖息”精神家园的必由之路,有助于个体拥有良好的心态和保持身心和谐,让个体能“临危不惧”“泰然处之”,也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审美型人格养成重在建构学生的精神世界,改善学生的心理状态,教会学生从美的角度去看待和处理生活中的问题。
关于培养审美型人格的策略,高校美育可以借鉴中华传统美育以文载道的方式,以崇善尚美为价值导向,通过诗、书、乐、画、建筑等多种载体,将个体的自发感性情感升华为向善的道德感,使个体切实感受到情感愉悦,精神振奋,进入积极的生命状态。在具体实施方面,古人已有这样的论述:“《诗》、《书》序其志,《礼》、《乐》纯其美,《易》、《春秋》明其知。”(《春秋繁露·玉怀》)《礼》《乐》是专门陶冶情感、规范言行的典籍,这启示高校美育要重视经典著作在培养审美型人格方面的作用。在校园文化方面,高校可以结合艺术设计和现代科技打造校园环境,以景观雕塑、绘画、背景音乐等多种艺术形式美化公共空间,以花草树木、亭台楼阁、历史古迹、诗词书画、文化长廊、艺术会展等多种方式完善校园人文和自然景观,发挥环境美对人格的浸润与熏陶作用。
3.美育课程加强美的渗透,注重多维融合
中华传统美育在内容上注重从艺术和自然中提取美的元素,在方法上注重“潜移默化”,重在润物无声的感化和化育。这些方面有助于推动新时代高校美育的学科建设,丰富高校美育的课程内容。
在学科建设层面,儒家的“礼乐相济”视礼乐为提升道德的方式,一定程度上是美育与德育的融合。高校美育应当合理继承这一传统,注重德育与美育的融合和协同,充分挖掘各学科中的美育要素,并在教育教学中充分运用美,推进美育在德育、智育、体育、劳育中的渗透,实现以美育德、以美启智、以美健体、以美促劳。
在课程内容层面,高校美育一方面应当大力推行崇尚“质美”的艺术美育。中华传统美育重在涵养理想人格,强调善的内容和美的形式相统一,因此艺术美应重在传承中华民族的文化气质与精神品格,如“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核心理念,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等品格特质。高校美育要让艺术专业的大学生在积累专业知识的同时增强精气神,为未来成为创造展现“大真大爱大美”的艺术家打基础,让非艺术专业的大学生增强对艺术作品的形式美与人文内涵的感受和领会,在赏美中净化心灵、升华思想,将民族精神品格根植于心。另一方面,高校美育需要丰富美育的课外活动内容,倡导感受“生生之美”的自然美育:以“大美”为精神内核,以涵养“中和之美”为导向,以品味花鸟之美、河川之美和山峦之美等为具体内容。更为重要的是,据庄子的观点,人应该“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16],要“游于形骸之内”[16]。大学生在感受自然之美时不仅能提升精神修养,完善道德德性,还有获得心灵自由的可能。此外,高校美育课程建设也需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充分运用慕课、翻转课堂等多种新兴教学方式,拓展美育的空间,使美育课程由封闭式、讲解式向开放式、体验式转变,以取得更好的效果。
4.美育活动强化情感体验,注重怡情养性
中华传统美育注重对人的性情的陶冶,这启示高校美育要注重情感体验,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来满足学生的情感需求,促进学生情感生命的成长。情感体验是指“个体基于知觉的感受过程,包括对于对象和自身内心的品位、体悟等情感经历”[23]。在活动中陶冶情感,可以从课内和课外活动两方面入手。
在课内活动方面,首先,教育者要坚持主导性和主体性的统一,通过发挥自己的主导性来调动学生的主体性,在无形中带动学生进入审美状态。其次,教育者要注重课堂活动内容的“可感性”和“形象性”,以引发受教育者与教育内容之间的情感共鸣,从而引导学生的情感投入。最后,教育者要运用坚持形象直观和情感陶冶相统一的方法,通过优美、崇高、悲剧、喜剧等美学范畴和艺术形式来实现形象和情感的连接,强化学生的审美感受,使学生在“学”中获得情感体验。
在课外活动方面,由于中华民族在农耕文明时期形成了各类生活礼俗,这些礼敬天地、欢庆生活的仪式也无时无刻不发挥着教化作用,参与塑造中华民族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因此,高校美育应当充分利用节日这一契机,如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庆和立春、夏至、秋分、冬至等节气,营造知美、崇美、尚美的节日氛围,传承民族的生活仪式感,强化民族的集体无意识。另外,高校也应将日常生活作为育人载体,这也契合新时代的“大美育”要求。例如,高校可以围绕“琴棋书画诗曲花”与“柴米油盐酱醋茶”展开生活美育,让听歌、观画、赏花、读诗等活动成为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开端,也可以开展多种集趣味性、思想性、知识性于一体的校园艺术文化活动,如大学校园文化艺术节、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校园文艺展演、书法摄影作品展、走进中华传统文化技艺学习传承基地、探索非遗物质文化作坊等。总之,在知美、鉴美、赏美中强化学生对美的认识与追求,并引导学生将美统一于知与行之中,使学生在知识涵养、艺术熏陶、健康休闲等各类活动中与美同行,以美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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