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8号)和《共青团四川省委、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校共青团改革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17]19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力量,拓宽共青团组织联系服务广大青年的渠道,保持和增强新形势下共青团组织和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经研究,拟面向全校学生公开选拔校团委兼职副书记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决策部署。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将党的精神以及上级共青团的方针、政策与学校团的工作、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实际相结合,有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熟悉共青团工作,了解共青团改革发展方向,熟悉青年工作规律,对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共青团工作改革发展有深入思考和独到见解,善于创造性地开展青年工作。
4、身心健康,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切实发挥学生骨干的先锋模范作用。
5、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善于协商共事,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群众基础好,在团员青年中威信较高。
6、学有余力,能够妥善处理好学习科研与团学工作的关系,保障长期稳定的工作时间和精力。
(二)任职资格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2、全校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3、曾担任过校、院两级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一年及以上。
二、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协助校团委班子做好共青团的有关工作。
2、充分利用兼职机会,在工作实践中深入基层,走进青年,了解团情,充分发挥团学骨干的桥梁纽带作用。
3、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特长优势,协助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社团管理以及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建设等专项工作。
三、相关待遇、考核和要求
1、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实行任期制,原则上任职时间为1年,任职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任职聘书。
2、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应保证有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履行岗位职责,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5个单元(每个单元不少于4小时)。
3、校团委兼职副书记不占编制,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纳入学校兼职辅导员队伍的培养与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四、选拔程序
1、报名推荐。3月15日前,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校团委兼职副书记选聘的,填报《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公开选拔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报名表》(见附件)至学院团委(团总支)。学院团委(团总支)进行资格审查,经学院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后,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15507360@qq.com,纸质档提交至学生活动中心520办公室(校团委实践指导中心办公室),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2、面试答辩。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岗位符合度。个人陈述时间为4分钟,主要是本人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工作设想等三个方面内容。(个人陈述书面材料面试结束后交工作人员,本人要对陈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答辩时间为3分钟,针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当场作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师生意见。
4、结果公示。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需要,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公开选聘工作是学校进一步完善团学工作育人机制,加强团学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学院团委(团总支)和各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选拔推荐优秀的学生参选,确保公开选拔学生干部到团委兼职工作顺利进行。
2、参选学生要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等相关信息,凡提交虚假信息者,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和各学生组织需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严格按照时间上报相关材料。
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学生进一步增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扩大选拔工作在广大团学干部中的影响。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团委蒲老师,联系电话:02883037899。
附件: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公开选拔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委员会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