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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第四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

供稿:  编辑:  审核:  发布:2016年11月09日  浏览: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文件精神,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创新教育培训手段,教育部思政司和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拟于2016年11月组织开展第四期普通高等学校网络培训班,为做好本次培训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本期培训班分设岗前培训和在职提高培训。岗前培训旨在帮助新入职辅导员了解岗位职责,掌握岗位技能,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在职提高培训旨在进一步坚定辅导员的职业理想,提升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促进辅导员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推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二、培训对象

岗前培训对象为2016年新入职专职辅导员;在职提高培训对象为工作年限2年及以上的专职辅导员。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一)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围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职业能力培养”、“优秀实践案例”三个模块进行设置;在职提高培训内容围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专业素养提升”、“职业能力培养”三个模块进行设置。

(二)培训形式

本期培训依托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培训管理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进行注册,登录后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卡号,即可参加培训学习活动。其中,岗前培训分为“课程学习”、“互动交流”、“在线考试”三个环节;在职提高培训分为“课程学习”、“互动交流”、“成果撰写”三个环节。所有参训学员需有组织地在网上进行自主学习。

培训结束后,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40学时视频课程学习任务及其他考核要求的学员,将获得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颁发的“学时证明”,所学学时可计入辅导员培训档案。

四、培训报名

根据学工部(研工部)总体培训安排,本次培训采取辅导员报名、学院初审、学校审定的方式,最终确定岗位培训和在职提高培训共30个名额,培训费用由学工部(研工部)统一支付。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按照字段:学院、辅导员姓名、培训类别(岗前、在职提高),以电子文档形式在11月11日下午5点前将名单报大学生教育管理科。

未尽事宜请致电:83032213,联系人:闰从山。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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