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构建“三全育人”大思政格局,凝聚校内外育人合力,助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外”辅导员、“银龄”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辅导员选聘工作
(一)“校外”辅导员选聘范围
党政机关、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以及优秀校友
(二)“校外”辅导员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能够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2.道德情操高尚,个人作风优良,职业道德水平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工作资历深厚,业务能力出众,综合素质全面,组织管理和教育引导能力强。
4.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关爱学生,热心学生工作,愿意为学校建设与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5.身心健康,具备一定的辅导时间条件。
(三)“校外”辅导员工作内容
分享工作经验及人生感悟,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帮助学生开拓视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介绍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与行业发展趋势,引导学生了解行业前沿动态;进行职业生涯发展指导,帮助学生确定职业发展目标;了解青年大学生所面临的成长困惑,解答学生关于成人成才等疑问。
二、“银龄”辅导员选聘工作
(一)“银龄”辅导员选聘范围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学校退休教职工。
(二)“银龄”辅导员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志愿到学生中去。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能够胜任兼职辅导员岗位的工作任务。
4.管理人员须有从事党政管理工作或学生工作的经历。
5.身心健康,具备一定的辅导时间条件。
(三)“银龄”辅导员工作内容
结合自身丰富经历和人生感悟,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专业优势,加强学生思想引导,开拓学生视野;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和科研能力;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和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做好学生学习深造、就业创业的参谋等。
三、相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党委要切实重视“校外”辅导员、“银龄”辅导员选聘工作,明确“校外”辅导员、“银龄”辅导员具体联系的班级,并安排专职辅导员、班长做好对接联络,积极为“校外”辅导员、“银龄”辅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平台和条件。
2.做好选聘。“校外”辅导员、“银龄”辅导员由学院负责选聘,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聘一定数量的“校外”辅导员、“银龄”辅导员,各学院党委要对拟聘任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进行严格把关,聘期一年,聘期结束后各学院应对“校外”辅导员、“银龄”辅导员进行工作评定,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续聘。
3.及时报备。各学院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本学院“校外”辅导员、“银龄”辅导员选聘汇总表(附件一)发送至学工部xgb2213@qq.com邮箱。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