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的作用,根据《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青年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选聘与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学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2021年1-12月在岗的兼职辅导员(班主任)
二、考核原则
1.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3.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三个方面。
四、考核方式
1.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工作;
2.班主任的考核实行个人总结、学生评议、学院党委(党总支)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考核中个人总结占20%,学生评议占30%,学院党委(党总支)考核占50%。
五、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按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并向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提供个人的工作总结;
2.学生评议: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兼职辅导员(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数的40%,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学生评分表》(见附件1);
3.学院考核:在自我评价、学生评议的基础上,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定,并填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表(见附件2);
4.学校审核: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将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汇总表电子档、纸质档(见附件3)于11月30日报学工部备案,电子文档发送至xgb2213@qq.com邮箱,加盖公章的纸质档交至思学楼A203办公室;
联系人:张勇,电话:7992。
六、考核结果
1.班主任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评价等级,优秀率控制在30%以内;
2.对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师德师风;工作失职,产生不良后果;不能按照要求履行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者,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3.对于考核不合格且经教育不改者,取消其兼职辅导员(班主任)任职资格;
4.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职称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