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9月27日至28日,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10月9日,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在北京举行;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纪念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并发表了重要讲话。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八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切实提升教职工法律素养,现对近期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作如下安排。
一、学习时间
2021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
二、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1.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纪念会议上的讲话;
3.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三、学习形式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形式开展。
四、学习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同志要担负起政治责任,做到思想上高度自觉、行动上坚定有力、工作上带头推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教职工全覆盖,做到学深悟透做实。
2.学深悟透,推动发展。今年是辛亥革命110周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人民正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广大教职工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讲话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在新征程中不断谱写世界一流学科、一流能源大学和百年名校建设新篇章。
3.加强宣传,主动上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做到有会议通知、有相关记录、有新闻报道、有信息报送,学习情况请及时报送党委宣传部,邮箱地址:swpuxcb@126.com。
附件:学习资料(第197期)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