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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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8 年度秋季开学“法律进学校”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4日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教育氛围,推动依法治校,提升师生法律素养,引导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秋季开学“法律进学校”系列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8506号)文件要求,现将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8年度秋季开学“法律进学校”系列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增强广大师生法治思维、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大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活动。结合秋季开学实际情况,围绕新生报名、学生返校,充分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www.qspfw.edu.cn)和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告服务平台(https://www.scedu.com.cn)学习资源,引导学生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活动,积极开展观看法治微电影、法治宣传讲座等活动,为学生打好“敬法守法”预防针,培育遵规守纪、学法守法意识。

责任分工:

宣传部:统筹推进“法治教育第一课”,组织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处):通过主题班会、新生入学教育等做好大学生“法治教育第一课”。

保卫部(处)武装部:通过军训、军事理论课等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本单位大学生“法治教育第一课”。

(二)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与学生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广泛组织学生参与学宪法讲宪法网络知识竞赛,进一步提高活动参与率,认真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复赛。扎实推进宪法宣传进校园,把宪法内容融入校园文化建设,打造好学校宪法学习园地,潜移默化影响带动学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掌握宪法,运用宪法指导学习、生活实践。

责任分工:

校团委:组织各学院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团组织生活。

法学院:组织学院专家为师生开展宪法知识讲座。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本单位干部师生开展宪法学习。

(三)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宣传教育活动。以培养法律意识和养成守法习惯为重点,通过模拟法庭、法治手抄报、学生带法回家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邀请法学专家、知名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到学校开展以案说法,阐明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有组织地对青少年学生进行警示教育。

责任分工: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处)、法学院:邀请专家到校讲座、开展模拟法庭学生带法回家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观青少年法治(警示)教育基地等

保卫部(处)武装部:在全校范围内以海报、专栏等形式开展防治校院欺凌和校园暴力宣传教育活动。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法治手抄报、普及校园暴力相关法律知识等教育活动。

四)开展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征集活动。积极组织师生参与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举办的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活动和我与宪法四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广泛宣传动员,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比赛,积极为优秀作品进行网络点赞投票,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责任分工:

宣传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征集法治微视频、微电影等,推荐提交优秀作品。

(五)开展教职工法治专题学习。抓住抓好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工这个关键少数,做好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法治教育,结合中心组学习、政治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重点围绕宪法、国歌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网络安全法、语言文字法、民法总则、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统筹安排,组织专题学习,增强教职工法治观念,提升教职工的法治意识。积极发挥教师模范带头作用,为引导学生学法做好榜样。

责任分工:

宣传部:组织开展师生法治专题学习,编印教职工学习资料。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本单位干部教师开展法治专题学习。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在学校“法律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形成合力,做好系列活动相关工作。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途径形式,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二)突出重点,周密安排。各校园媒体要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法律进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渗透力。

(三)注重总结,及时报送。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法律进学校”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并及时在校内外媒体宣传报道和交流推广,并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1.报送时间:2018108日上午12:00点前。

2.上交材料:《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2018年度秋季开学法律进学校系列活动统计表》(附件2)和活动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总结、典型事迹、有效经验、活动新闻、图片音像资料等。

3.格式要求:题目黑体小二,标题格式为一、(一)1.1,正文宋体小四,1.5倍行距。

4.报送方式: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后交至导学楼206办公室;电子材料以单位名称命名,压缩后发送至2357284771@qq.com邮箱,联系方式:2282,学校将于1010日上报教育厅。

                                                                                 党委宣传部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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