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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宣传工作流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9日          作者:         编辑:曹正         审核: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正风肃纪工作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新闻宣传工作,明确职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订本工作流程。

一、内宣工作流程

1、党委宣传部宣传报道范围

学校层面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

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等的宣传报道。

2、内宣新闻稿的采写与审核

学校层面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一般由党委宣传部安排工作人员直接采写新闻稿,经分管副部长及部长审核后发布;

二级单位层面举办的国际会议、工作会议、学术论坛等活动,一般由二级单位自行负责宣传报道;

学校层面的一般性工作协调会、部署会,校领导参加校内外一般性会议,学校各单位(部门)的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活动,有关部门、业务指导单位例行来校检查、交流等一般不报道。如确需报道,由活动主办单位或牵头单位自行负责宣传报道;

活动主办单位采写的新闻稿,经主办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经新闻中心后台提交,党委宣传部根据新闻报道规范进行编辑后发布;

按照“谁主办、谁采写、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活动主办单位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图片的合理性以及排列的逻辑性等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新闻稿件内容真实,文字、图片使用规范。

二、外宣工作流程

1、外宣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管理

学校所有的外宣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联系社会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学校师生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学校私自接受社会媒体采访。确需进行宣传报道,必须事先在党委宣传部进行备案。如违规给学校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学校将依规追责处理。

2、各单位外宣需求申请

各单位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如需邀请社会媒体进行外宣报道,需提前一周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党委宣传部将根据活动的重要性、新闻性等安排外宣报道。

3、外宣新闻稿的采写与审核

学校层面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一般由党委宣传部根据会议或活动实际,直接邀请社会媒体进行现场采访报道,或者直接向社会媒体推荐外宣新闻稿。

二级单位层面举办的国际会议、学术论坛等重大活动,由活动主办单位起草新闻通稿,经单位负责人审定后报送党委宣传部,由党委宣传部修改审核后提供给社会媒体。

党委宣传部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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