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5年高校校园文化
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思政司《关于评选第八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5〕9号)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功能,我厅决定在全省高校征集、评选2015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高校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5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5年以来新近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 积极探索建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主题教育活动。
2. 凸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工作举措与实践项目。
3. 推动高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创新功能,促进高校校园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新举措。
4. 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
5. 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成果。
6. 推动高校实践育人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营造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好经验、好成果。
7. 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
(1)《第八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成果文字说明材料(3000字以内)
(3)可同时报送有关附件材料。
2.申报要求
高校党委宣传部负责申报材料的提炼、审核、把关。每校限报1项。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zc610041@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学校2015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材料”。同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表》须加盖学校公章)邮寄或送到教育厅宣传思想工作处。申报截止时间5月11日,截止时间以邮件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邮编:610041,联系人:罗杉杉,电话:028-86111091。
三、奖项及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由教育厅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勿滥的评审原则开展评审工作,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项,并从中择优推荐部分项目参加教育部组织的第八届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
四川省教育厅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