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课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重要内容之一,是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红宝石官方网站hbs123《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不断提高实际教育教学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目的
形势与政策教育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针对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思想特点,帮助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
二、课程设置
《形势与政策》课作为全日制大学生的公共必修课程,按平均每学期16周,每周1学时计算,其中每学期理论教学8学时。本科四年期间的学习,计2个学分;专科期间的学习,计1个学分。
三、教学内容及教材
《形势与政策》课要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教育教学要点来组织教学。要把中宣部和教育部组织制作的《时事报告大学生版》和《时事》DVD作为学生学习辅导资料,要把《时事报告》作为教师教学必备参考资料。
四、教师队伍组成及建设
1、形势与政策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是:专兼职一体,规范选聘,相对稳定、适当流动。
2、形势与政策课教师队伍由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和学校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党政干部、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教师和学生辅导员组成。在保持专兼职教师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作适当调整。
3、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地方党政领导、知名企业家、校外专家学者等来校作形势与政策报告。
4、加强教师培训工作。要逐步建立健全《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培训机制。创造条件组织骨干教师参加教育部每年春、秋两季学期开学前的集中培训活动。
五、教学研究和改革
1、要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的研究工作,及时准确把握国内外动态,不断增强教育教学的敏锐性和时效性。
2、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新方式和新途径,要根据教学的需要和学生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
六、课程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与政治学院牵头负责,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直接参与的教育教学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加强督查工作,形成定期或不定期地教学检查和督导的工作机制。
1、党委宣传部负责《形势与政策》课的组织领导。
2、政治学院负责《形势与政策》课的具体实施,包括课程建设、组织教学实施以及师资队伍建设。
3、教务处按照课程管理办法负责《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管理。
4、学生工作部协助政治学院进行师资队伍建设。
5、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部、各学院等相关单位要按课程教学要求进行教学质量监控。
七、条件保障
建立和完善《形势与政策》教育保障机制,确保所需各项经费落到实处。充分利用校园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新闻事件等,加强正面引导。
八、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党委宣传部、政治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